“我的天是灰色,我的心是藍色…國語?”
“嗯,國語。”
點點頭,雷誦德繼續念著,“觸控著你的心,竟是透明的。你的悠然自得,我卻束手無策…我是真為你哭了,你是真的隨他走了…”
沒念完,雷誦德抬起頭,“porky,這詞…你應該已經譜曲了吧。”
趙丹峰點點頭,“我自己做了一個版本,但不滿意,所以想交給你。”
“開玩笑,這詞的韻律已經很完整了,你給我一個前奏,我就能把之後的部分全寫出來,你還覺得不滿意?”雷誦德不樂意了,懷疑自己專業素質嘛。
趙丹峰沒轍,蒙不過去啊。想了想。“實話給你說吧。馬克,我是覺得內地沒人能唱好這首情歌。”
“難道你想找裡澳唱?或者傑克?”雷誦德疑惑的說著,“不管你是找leon還是jacky,環球不會同意的吧。”leon是指黎天王,jacky是指歌神。本來就是歌神的歌嘛,雷誦德這點眼力還是有的。
“當然。”趙丹峰點點頭,“所以這首歌送你了。”
“送我!”雷誦德跳了起來,帶翻了咖啡。
等著馮得倫拍完戲。都大半夜了。趙丹峰是在酒店床上被兩人一起給架起來,揉著眼睛,看舒琪在一旁桌上擺各色小吃,抽了抽鼻子,“你們沒吃飯嗎?”
“是你睡覺太早了,我們的夜生活才剛剛開始。”馮得倫說著,馬上興高采烈的拿出吉他,“太棒了,這情歌真的太棒了,讓我唱吧。”
“什麼玩意?”趙丹峰還迷糊著呢。聽馮得倫彈起來,才聽出來是上午給雷誦德的那首歌。
舒琪在一旁和吳燕祖吃著東西。給馮得倫打節拍,馮得倫跟街邊十塊錢三首的歌手一樣,唱起來。聽著聽著,趙丹峰倒在床上,翻身就要繼續睡。四個人一看,這廝完全沒有夜生活的狀態啊,不行,這是病,得治。
等趙丹峰穿著短袖,吹著維港的夜風,徹底醒了,“你們四個瘋子!”大喊著從馮得倫身上拔下件外套。
馮得倫笑著把吉他盒丟地上,“聽我唱啊,好容易唱這麼好聽的歌,比馬克寫的好聽多了。”
雷誦德無奈,白了馮得倫一眼,從兜裡掏了個硬幣丟進吉他盒。
重新唱起來,馮得倫這一唱,吸引了不少夜遊維港的路人和旅人。有認識四人中某人的,早早拿出相機來拍起來。
“好不好聽!”馮得倫唱著還問。
“好聽。”路人都是這麼喊的。
“凡尼,把你那首歌給我,我來唱。”馮得倫還不算完,正玩得起勁。從舒琪那接過一張紙,唱了起來。趙丹峰一聽,嘿,不就是那首《weareyoung》嗎。
也不知道這首歌更應景,還是苦情歌在這樣的夜晚並不受歡迎。當馮得倫和雷誦德第二次一起唱起今夜,我們正年輕的時候,行人們也跟著唱了起來。
盤腿坐在地上,看著不遠處馮得倫的小型演唱會,趙丹峰滿是笑容。這才是玩音樂嘛,誰說一定要用音樂賺錢?音樂和電影一樣都應該是讓人感覺到快樂的東西,製造快樂,才是有能力寫歌的人最本質的初衷。
“史蒂芬給我翻譯過歌詞了。”
接過舒琪遞來的咖啡,趙丹峰笑了笑,“怎麼樣,歌詞很棒吧。”
“非常棒,不過昨晚可是我帶你回家的。”舒琪得意的笑起來。
“所以這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被一個女人帶回去。”趙丹峰聳聳肩,“對了,這首歌你不管給誰唱,不要寫我的名字,你知道我和環球是有協定的。”
“當然,我明白。我會寫你女朋友的名字,她叫胡婧是嗎?”舒琪說著。
趙丹峰很驚奇的看了舒琪一眼,“我沒告訴你名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