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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大約是初中畢業時,我們一群少年鬼哭狼嚎的唱著潘美辰的《我想有個家》,那個時候還不知道“家”對自己意味著什麼,現在真正到了想成家的年齡,才知道這種歸宿給人的折磨。我覺得歌裡說的,“相同的年齡,不同的心情”,這句話真是太對了。就象我總是把家和歸宿、婚姻聯在一起;而陳瘋子卻說我老土,她總是把婚姻與好玩等同起來,至於歸宿她說那是扯談。我試圖說服她,婚姻和家是用來過日子的,是摯子之手與之偕老的相守,不是一場風花雪月的遊戲。陳瘋子說,只有書呆子才會這樣說。她說在一起是因為快樂,沒有快樂就沒有必要在一起,否則就是不人道的。我承認她說得有道理,我們倆總是誰也說服不了誰。不過很多時候她還是很注重我的意見,比如她想改變一下發型,她就會問我,是長髮好還是短髮好。

我說,當然是短髮啦,不僅精神還有活力,留那麼長頭髮搞得跟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似的。

媽的,你居然敢說我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她杏眼圓睜的說,你自己說吧,你是想死還是想活。

饒了我吧,陳瘋子,我下次不敢了。我一邊跑一邊裝可憐。

她在後面一邊追一邊叫,你給我站住,你還想有下次。我停下來,她用包砸著我的頭說,快說我是美女。我聽話的叫道,陳瘋子是美女,她在大街上十分滿意的昂首闊步,那氣概就象是要做世界宣言似的。

不過第二天,再見到她時,她就得意洋洋的晃著腦袋說,這是今年最流行的短髮。

我知道這時候應該誇她兩句,讓她美得上天,可我偏偏不,非要打擊她一下。我的眼光從她臉上橫掃而過,一臉鄙視的說,真是淺薄,你不知道只有適合才是最好的。

她跳了起來說,狗屁,不好啊!是你自己沒有欣賞眼光好不好?

我忍住笑,一臉正經的說,你看看這整的叫啥呀,整個兒就一雞窩,拿著個破碗就成了要飯的。我摸出個鋼幣塞到她手裡說,先拿著,以免過會開不了張。

她狠命的一拳打在我背上說,你說短髮好,剪了你又說不好。

我說,短髮是好啊,是你沒剪好,是這種短髮不適合你。我故意跟她拉開一點距離說,離我遠點,我不認識你。

她拼命的叫道,豬頭,我跟你沒完。

我說,沒完好啊,我們去領證。

她抓住我胳膊一個勁的搖,真的不好啊,真的不好啊,真的不好啊!

我說,讓我再看看,我剛才沒看仔細。

她揚著頭說,怎麼樣,不錯吧。

我說,嗯,好象還行,就是這衣服有點不配。

什麼叫好象呀,我這可花了五百塊錢呢?她傲氣十足的說,這可是髮型設計師做的。

我在心裡倒抽了一口涼氣,乖乖五百塊錢做一個頭發,她真捨得。我知道我要再說不好,耳根就休想清靜。我說,嗯,很有個性。

她說,美吧。

我說,美。

她哼著歌,不停的甩著手上的小包,好幾次差點打著了行人的臉。我們高高興興的去延安路逛服裝店,她拿著兩件上衣在身上比較,問我是紫色的好,還是白色的好。我說紫色好,她就把那件紫色的上衣買了下來。經過帽子店時,她把一頂別緻的帽子扣在頭上,問我怎麼樣。我說,你的頭髮這麼好,一戴帽子就不美了。她連忙把帽子扔到一邊,就象那是一堆可惡的垃圾。

照理說,我和陳瘋子這樣發展下去是有戲的,可後來發生的一件事卻讓我們倆變得有緣無份。事情的起因,還得從富麗堂皇說起。那是全城最有名的酒吧,我以前從來沒有去過,關鍵是消費太高,自從羅克在那工作以後,我就想去開開眼界。我先是在電話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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