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看他晚上用左手艱難地給自己按摩復建,看他白天在諾大的校園裡艱難地穿梭趕課,聽他夜裡在床上艱難地翻身躺平。
可是逸凡更驚訝於鈞宇面對殘疾與傷痛的從容與坦然。他總是不慌不忙地做每一件事,神色安詳、態度平靜。逸凡發現鈞宇身上那種平和淡定、沉靜內斂的氣質讓人越來越難以抗拒。
逸凡認識瞭解鈞宇越多,對他越是敬重佩服。鈞宇聰明過人,卻又智慧沉著。他能力非凡,卻又謙遜溫和。
認識鈞宇後的第二個星期,逸凡驚訝地發現原來鈞宇的父母都在斯坦福工作,家就住在學校附近。他問鈞宇,“那你為什麼不住家要住校啊?學校肯定會同意你不住校啊!”
鈞宇淡淡地說,“我想培養獨立生活的能力。”
逸凡莫名其妙。為什麼?在他看來,住家裡多好,有親人照顧。再說,你就是大學畢業,也可以一直住在家裡,不需要培養什麼獨立生活的能力。你現在這種一個人艱難克服種種不便,一個人生病、一個人吃藥、一個人慢慢好起來的日子有什麼好?
鈞宇帶給逸凡的驚奇遠遠不止這些。很快,逸凡發現鈞宇不喜歡別人幫忙,凡事他都親歷親為。哪怕像幫他拿拐這種小事,他也堅持自己來。逸凡有次問他為什麼,有人幫不好嗎?他說,怕養成習慣了,以後卻又回不到最初。逸凡聽得似懂非懂、如墜雲霧。
逸凡發現鈞宇愛一個人坐在寢室裡發呆。他時常看著虛空不知道在想什麼。想著想著,就見他嘴角微翹,面帶微笑,目光溫柔如水。
逸凡大一下初識鈞宇時,就見他坐著輪椅,腿上搭著一條灰色的羊絨毯。他看得出那是條質量極好的羊絨毯,只是成色已經有些舊了,恐怕用了也有兩年了。
後來大二,鈞宇已經拄拐上課了,每晚在寢室裡自習,腿上便搭著那條羊絨毯。質量再好的羊絨毯,天天用,天天摩挲,自然起了很多的小球。
逸凡覺得很奇怪,因為他知道鈞宇其實是很講究的一個人。看他衣櫃裡清一色淺色素面襯衣,深色外套和西褲就知道。而且他所有的衣物都質量上乘,裁剪合體,做工考究。他本就英挺俊逸,穿上這些衣服,就是拄拐,也帥氣逼人。逸凡只是不懂為什麼一向講究的他會一直用一條已經很舊的羊絨毯。連逸凡這個一點都不講究的人都覺得它太舊,太難看,需要換新了,可是鈞宇好像毫不在意。
大二下逸凡實在是忍不住,他開口問鈞宇。
鈞宇說,這條很溫暖,我喜歡,也習慣了。
到了大三,羊絨毯更破舊。到了大四,完全慘不忍睹。逸凡有次開玩笑地說,鈞宇,我看街上無家可歸的人的毯子都比你這條要好。
鈞宇只是笑笑。手摸著毯子,一臉溫暖和幸福。
逸凡生性開朗、幽默風趣,很受女孩子歡迎。到了大三,他女朋友都換了四個了,卻從未見鈞宇與任何女孩子交往。事實上,雖然腿腳不方便,鈞宇長得眉目俊逸,身材高大挺拔,人又極為聰明,再加上他溫和淡泊、溫潤如玉、淡雅出塵的氣質,吸引了不少女孩。好些女孩想接近他,有的甚至請逸凡幫忙,可鈞宇從來都是溫和地拒人千里之外。
逸凡問他為什麼。鈞宇說不是我喜歡的型別。
逸凡問,鈞宇,那你到底喜歡什麼樣的女孩。鈞宇不說,逸凡便窮追猛打,最後鈞宇只有說,中國女孩,長髮,大眼睛,一笑有兩個酒窩。
逸凡說,中國女孩我們這裡不少,長髮也好說,不長還可以留。大眼睛加兩酒窩,這不就打倒一大片了。
鈞宇笑笑,沒說什麼。
鈞宇從不參加任何活動。他不看球、不看電影、不聽音樂會。他也不去參加任何聚會。唯一的例外是逸凡的生日聚會。事實上,除了學習、看書、復建、和發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