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會找到,深邃著眼睛的他。
那雙,應該是看向美薇的,飽含深情的眼睛。
她已經記不清楚自己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何曉了,大一那時候,班級裡很少的幾個男生裡,因為他的外形和那份才情,著實有著不少的女生對他很是青睞。
因為高中同班的關係,加上自己的熱心腸,傻傻地幫著那些女生追求何曉,初始的時候,他表現得有些厭煩,可是在自己不停地攻勢之下,逐漸地鬆動了他的內心,最終,何曉確實談了兩場簡短的戀愛。
可是並不長久,只是這一來二去的倒是讓自己和何曉有了莫逆的關係,結為了異性的好兄弟。也許,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他那安靜、恬淡的樣子已經漸漸地走進了自己的心裡,她開始喜歡上了他。
只是,很遺憾。在他的眼裡,她從未能夠捕捉到一絲一毫的對自己的愛意,她子嫣只是個兄弟,只是一個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孤單、喜好寧靜的他,也同樣需要有個人可以袒露些許的心聲,所以他需要的也只是一個可以交心的朋友吧。更何況,她很清楚他理想中的姑娘的樣子,那是書裡的姑娘,他一直深愛的林徽因的樣子,溫柔、恬靜而又不失堅強的姑娘的樣子。
散開一直高高吊起的馬尾,穿上簡單樸素的白裙,去模仿那個書中的姑娘的模樣,期待他的愛意。可惜的是自己無論怎樣打扮成他喜歡的樣子,也終究是難以進入他的眼底,畢竟,自己是個大大咧咧,瘋瘋癲癲的姑娘。
可是,喜歡何曉,自己清楚,那份濃濃的感情,始終稠在心裡,難以化開。但是,在他的眼裡,自己似乎就只是他的好兄弟,就像他的室友一樣,跟他所有的男性朋友一樣。
為了引起何曉的注意,子嫣開始嘗試著去和別人談戀愛,希望另一個男人的出現,可以在他井水一樣平靜的心裡,泛起一絲漣漪,她渴望他能夠發現,自己也是一個女孩子,一個期待被他愛的女孩子。
可笑的是,子嫣的行為非但沒能引起何曉的注意,他反而以一個男人的角度,去揣測、幫助自己,去解決戀愛中所遇到的問題。
向來精明、細心的他,這一直以來,在面對自己對他的感情上,突然地像是一個傻子,竟然毫無察覺。
她不信,他感覺不到自己的愛意,在幾番努力與掙扎之後,漸漸地,她開始明白,他只是偽裝成一個傻子,他想要的只是那個瘋瘋癲癲的兄弟一樣的自己,那個可以讓他敞開心扉,放開了交談,能夠享受片刻放縱心緒的自己。
他沉寂的內心裡,終究是沒有自己一絲一毫的影子。
他應該永遠都不會看上潑辣好動的自己,因為自己永遠也不可能變成他喜歡的樣子,她開始覺得,是自己配不上他,給不了他想要的那份安靜恬淡的幸福。
自己愛上他,沒有錯;他不愛自己,也沒有錯。可是既然愛情選擇了自己,自己已然再無選擇。
所以,自己就默默地守在他身邊吧。做他生命旅途的驛站,伴他度過每一個疲乏的瞬間。
掩藏起自己僅有的一點心事,安靜地陪伴,不再給他困擾,不再讓他苦惱,他的幸福,自己不需要過多的參與。
祝福,就好。
現在,他有了美薇,那個恬淡、溫柔,又堅強的姑娘,同樣穿上素衣白裙的她,活脫脫地就像是從書裡走出來的姑娘,他喜歡的那個姑娘。
想起那天,初次去他哪裡,自己開玩笑的說要他們兩個在一起,他的眼底竟泛起淡淡的波瀾,自己難得捕捉到的他的一絲心緒,終於堅定了自己最後僅存的一點勇氣。
你喜歡,我當然會幫你!
拉著她一起吃飯,像介紹自己的男朋友一樣的,驕傲地展示你;帶著她一起去夜市,走到盡頭的時候,自己選擇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