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作為一個共和國留在南斯拉夫。其二,如果南斯拉夫聯邦各共和國的邊界線變動,就建立一個阿爾巴尼亞族共和國;凡阿族人居住的地區都將包括在這個共和國裡。其三,如果南斯拉夫聯邦的外部邊界發生變動,那麼科索沃和其他“阿爾巴尼亞族居住地區”將一起同阿爾巴尼亞合併。
1993年2月16日,魯戈瓦提出關於解決科索沃問題的十點方案,其內容是:(1)在科索沃駐紮聯合國或北約的維和部隊;(2)科索沃由聯合國託管;(3)向科索沃派駐大批歐安組織的觀察員;(4)在科索沃上空建立禁飛區;(5)在科索沃停止塞爾維亞的種族清洗;(6)解散塞爾維亞準軍事組織,其重炮應置於國際監督之下;(7)開放普裡什蒂納機場;(8)制止塞爾維亞使科索沃殖民地化;(9)科索沃應不包括在對塞爾維亞和黑山的國際制裁之內;(10)承認經自由選舉產生的科索沃議會。全文見1993年科索沃新聞中心編《前南斯拉夫境內阿爾巴尼亞族*運動檔案彙編1990~1993》,第44~49頁。從這時起,科索沃自治省的阿族領導人就把國際干預看做是解決科索沃危機和恢復1989年前科索沃地位的一個重要手段。
1995年簽訂《代頓協議》後,科索沃阿族的分離主義勢力更加活躍。1996年所謂“科索沃解放軍”在外來勢力的支援下公開活動,強呼叫武力解決科索沃危機。科索沃阿族領導人認為,既然波黑的穆斯林在西方大國的幫助下可以建立自己的國家,那麼人口占科索沃自治省多數的阿族也可以“獨立”。而且,必須由國際社會出面解決這個問題,使科索沃繼波黑之後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一個熱點。。 最好的txt下載網
塞爾維亞共和國(6)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科索沃阿族領導人採取了和平談判和武裝鬥爭兩種策略。由於為達到“獨立”而採用的手段不同,在科索沃阿族中就形成了兩個主要派別:以魯戈瓦為首的溫和派主張透過修改塞爾維亞憲法,使科索沃脫離塞爾維亞,成為南斯拉夫聯盟中的“第三個共和國”;同意透過談判和簽訂協議解決問題,反對使用武力和單方面採取行動;只要塞爾維亞承認科索沃的阿族“議會”和“政府”機構,阿族可以暫時“凍結”建立“獨立國家”的決定。以德馬奇為代表的激進派主張用武力建立“第二個阿爾巴尼亞國家”;堅持科索沃應該完全從塞爾維亞“獨立”和分離出來,為達此目的,可以採用包括恐怖活動和外國干涉在內的一切手段。
以美國為首的北約發動科索沃戰爭
1998年新年伊始,科索沃危機加深,西方大國加強對南斯拉夫聯盟施壓。2月底和3月初,科索沃連續發生兩起規模較大的武裝衝突。3月9日,由美、英、德、法、意、俄六國組成的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聯絡小組(此時已改稱科索沃問題國際聯絡小組)在倫敦舉行關於科索沃問題的首次會議,確定了對南斯拉夫聯盟實施包括武器禁運、凍結對南斯拉夫聯盟出口和投資貸款等項內容的制裁措施;要求南斯拉夫聯盟採取切實措施解決科索沃問題。
1999年1月29日,科索沃問題國際聯絡小組在倫敦發表宣告,敦促科索沃衝突各方必須於2月6日前進行談判,否則將面臨北約的軍事打擊。這份措辭強硬的宣告,要求參加科索沃和平談判的各方“應該在7天內結束談判”,並達成“允許科索沃實現實質性自治的協議”。據透露,國際聯絡小組提出的和談基本原則是:讓科索沃自治省在為期三年的過渡期內獲得“充分的自治權”;科索沃自治省應繼續留在南斯拉夫聯盟版圖範圍內;南斯拉夫聯盟擁有在科索沃自治省行使外交、國防及徵收和使用賦稅等“關鍵領域的主權”。塞爾維亞政府同意與科索沃阿族代表談判,但必須尊重有關原則,即科索沃不能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