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的意思。本篇對史書上記載的八件離奇古怪的傳說,進行了分析和解釋。
王充認為,各種神鬼傳說,從上帝到石頭精,都是虛幻而不真實的。他用萬物都是由氣所構成的思想對此作了推論和解釋:“夫非實則象,象則妖也。妖則所見之物非物也,非物則氣也。”這些所謂“非物則氣”的妖象,與人死為鬼有所不同,所以難予解釋。
但是,王充沒有從根本上否定這些鬼神的存在,只是強加解釋,並由此提出了一個“妖象”說,認為各種神怪都是由陽氣構成的預示國家和個人吉凶的一種徵兆。他在本書《訂鬼篇》中,從理論上進一步發揮了他的這一觀點。
【原文】
64·1衛靈公將之晉,至濮水之上,夜聞鼓新聲者,說之,使人問之,左右皆報弗聞。召師涓而告之曰:“有鼓新聲者,使人問,左右盡報弗聞,其狀似鬼,子為我聽而寫之。”師涓曰:“諾。”因靜坐撫琴而寫之。明日報曰:“臣得之矣,然而未習,請更宿而習之。”靈公曰:“諾。”因復宿。明日已習,遂去之晉。
【註釋】
衛靈公:參見16·25注。
濮(pú葡)水:古河名,今已淤塞,故道在今河南東北部和山東西南部。師涓:衛靈公的樂師。
【譯文】
衛靈公將要到晉國去,到達濮水岸邊,晚上聽見有人在彈奏新曲子,很喜歡,派人尋問彈奏的人,身邊的人都說沒有聽見彈奏。衛靈公召見師涓並把此事告訴他說:“有彈奏新曲子的人,派人尋問,我身邊的人全都說沒有聽見,這種現象有點像是鬼在那裡彈奏,您為我認真聽曲子把它譜寫下來。”師涓說:“是。”於是靜坐彈琴而譜寫曲子。第二天向衛靈公報告說:“我掌握這個新曲了,然而還不熟練,請求再住一夜讓我熟練它。”衛靈公說:“好吧。”第二天師涓完全熟練了此曲,於是離開此地而往晉國去。
【原文】
64·2晉平公觴之施夷之臺,酒酣,靈公起曰:“有新聲,願請奏以示公。”公曰:“善。”乃召師涓,令坐師曠之旁,援琴鼓之。未終,曠撫而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不可遂也。”平公曰:“此何道出?”師曠曰:“此師延所作淫聲,與紂為靡靡之樂也。武王誅紂,懸之白旄,師延東走,至濮水而自投,故聞此聲者必於濮水之上。先聞此聲者其國削,不可遂也。”平公曰:“寡人好者音也,子其使遂之。”師涓鼓究之。
【註釋】
晉平公:參見19·9注。觴(shāng傷):盛酒的器皿。這裡指請人喝酒。施夷:《左傳》作“■祁”,《韓非子·十過》作“施夷”,《史記·樂書》作“施惠”。古地名。《春秋大事年表》七之三:“今平陽府曲沃縣西四十九里,有■祁宮址,地連降州之聞喜縣界。”師曠:參見16·6注。
師延:殷紂王的樂師。王逸《楚辭章句》:“師延,殷紂之臣也,為紂作新聲。”淫聲:放蕩、不正派的音樂。
寡人:古時諸侯對下的自稱,謂寡德之人。唐以後皇帝用以自稱。據《史記·樂書》、《韓非子·十過》“寡人”後有“所”字,下文亦有“所”字,當據補。
【譯文】
晉平公請衛靈公在施夷宮喝酒,喝得很酣暢時,靈公離席對平公說:“有新曲子,請允許奏給您聽聽。”平公說:“好吧。”就召來師涓,讓他坐在師曠的身旁,拿琴彈奏起來。曲子尚未奏完,師曠按住琴制止彈奏,說:“這是亡國之音,不可奏完。”平公問:“這支曲子是從哪裡來的呢?”師曠回答說:“這是師延所作的淫蕩音樂,奏給紂王聽的靡靡之音。因武王誅滅紂王,把紂王的頭懸掛在白旄旗杆上,師延往東逃跑,到濮水時投河自殺,所以聽見這支曲子一定是在濮水岸邊。先聽見這支曲子的,他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