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覺得本書風格有些灰暗,過於現實,其實這事就我真實的人生經歷和感悟。
原來我是富二代,吃穿不愁,畢業就有車開的那種。
現在我是負二代,吃穿都愁,光腳走路的那種。
原來,父親經商。後來父親不幸遭遇了車禍,這個家的重擔就交給了我一個人。別人欠我家錢的,不給。我家欠別人錢的,天天來要,車、房子、存款都被法院查封,凍結了。所以,只能打官司。
一年多的時間裡,我打過幾十起官司。上網查資料,然後自己寫起訴書,答辯狀。跑法院,跑檢察院,開庭,當庭答辯,所以這些都是我一人來。當然,我是個不稱職的律師,官司都是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