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她這個時候已經死掉了!你在騙我對不對?!對不對?!”
吼道最後,李敏赫的聲音都開始變得扭曲起來,語氣中也漸漸帶出乞求的味道。其實他知道金允浩不是在說謊,鄭雪恩也根本沒有死。
他這樣是接受不了這個結果,接受不了鄭雪恩‘安然無恙’的結果。
“既然你對我做過了解,就應該清楚,我辦案一直習慣留有後手。就比如最近的木偶案件。你這麼聰明,應該知道我沒有說謊。”金允浩‘遺憾’道。
“為什麼?為什麼你一定要多管閒事?鄭雪恩是罪有應得,你應該清楚。你為什麼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讓鄭雪恩那麼死去,讓我完成心願?”
“因為,我是一名檢察官!這是我的職責。鄭雪恩犯下了什麼罪行,都理應由司法審判,而不是你!”金允浩針鋒相對道。
如果所有的事情都按單方面個人主觀意願解決,那這個社會豈不是亂套了。
雖然理解同情李敏赫的遭遇,可金允浩也有著自己的堅持。
“噗通”
看到勝負已分,李敏赫癱坐到椅子上,整個人彷彿瞬間蒼老了許多,心灰意冷道:
“這個世界是黑暗的,沒有一絲光明。現在,就連我心中最後這一絲光火。也要被撲滅了麼?”
面對權貴。官司打不贏;想要藉助媒體曝光。也人家動用手段壓了下來。
李敏赫認為這個世界是黑暗的,情有可原。
他親手報復鄭雪恩她們,將這比喻成最後的光火,雖然極端,但可以理解。
可是!在窗外,卻是陽光普照。
黑暗註定只能躲藏於角落,無法與光明爭鋒。
金允浩走到李敏赫面前,輕拍著他的肩膀。望著窗外明亮的陽光,神情無比堅定。
“黑暗的角落,就交給有我們這些司法者去,一、一、掃、除!相信我!”
——
鄭雪恩沒有吃下帶毒藥的避孕藥,倖免於難。可是這次,她和她父親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李敏赫最後對自己的罪行也供認不諱,最後有可能將面臨終身監禁的懲罰。
雖然韓國法律上仍保留死刑制度,但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時期對23名罪犯執行死刑以後,至今沒有執行死刑。
韓國已被納入“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行列。
因此,終身監禁是目前韓國實際的最高、最重刑法。
終身監禁即把犯罪人監禁終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罰,是僅次於死刑的刑罰。
李敏赫受此刑罰的可能性。非常大。
相對於李敏赫,本案中另一位共犯,李秀榮、李敏赫的母親,尹麗雅的老師李美妍,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雖然李敏赫沒有供出李美妍,可是作為檢察官,金允浩卻不能放任這個共犯不管。
李美妍雖然沒有直接參與作案,但是卻為李敏赫提供了尹麗雅的個人資訊,爆料了尹麗雅和尹國洪的父母關係,替李敏赫完善了他的殺人計劃。
並且,因為李美妍的刻意縱容,才會讓尹麗雅有機會大晚上偷偷溜出去,變成兇手的替死鬼。
因此,金允浩也對李美妍進行了審問,但是卻做出了免於起訴的量刑建議,改為社群服務懲罰。這也算是對這一家苦命人的一份人情關懷。
但是具體起訴與否,還要看辦案檢察官的決定。
“老大,你真的決定了?將這個案件移交給大檢察廳?將這麼大的功勞拱手相讓?”申東海趕回來,獲知了金允浩的決定後,大為吃驚。
不是申東海小氣,實在是這份功勞太大:12小時內破獲兩起殺人案,並且成功阻止另一起殺人案的發生(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