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跨下混帳的街沿石,我的心裡馬上有一種感覺,好象我永遠到不了街對面。我覺得自己會永遠往下走、走、走,誰也再見不到我了。嘿,我真是嚇壞了。你簡直沒法想象。我又渾身冒起汗來——我的襯衫和內衣都整個兒溼透了。接著我想出了一個主意。每次我要穿過一條街,我就假裝跟我的弟弟艾裡說話。我這樣跟他說:“艾裡,別讓我失蹤。艾裡,別讓我失蹤。艾裡,別讓我失蹤。勞駕啦,艾裡。”等到我走到街對面,發現自己並沒失蹤,我就向他道謝。
等我要穿行另一條街的時候,我又從頭來一遍。可我一個勁兒往前走著。我大概是怕停下來,我想——我記不太清楚了,說老實話。我知道我一直走到第六十條街才停住腳步,都已經走過了動物園什麼的。隨後我在一把長椅上坐了下來。我都已喘不過氣來了,渾身還在冒汗。我在那兒坐了總有一個鐘頭,我揣摩。最後,我打定主意,決計遠走高飛。我決意不再回家,也不再到另一個混帳學校裡去唸書了。我決定再見老菲芘一面,向她告別,把她過聖誕節的錢還她,隨後我一路搭人家的車到西部去。我想先到荷蘭隧道不花錢搭一輛車,然後再搭一輛,然後再一輛、再一輛,這樣不多幾天我就可以到達西部,那兒陽光明媚,景色美麗;那兒沒有人認識我,我可以隨便找個工作做。我揣摩自己可以在一個加油站裡找個工作,給人家的汽車加油什麼的。不過我並不在乎找到的是什麼樣的工作,反正只要人家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個主意,打算到了那兒,就裝作一個又襲又啞的人。這樣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講任何混帳廢話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說什麼,他們就得寫在紙上遞給我。用這種方法交談,過不多久他們就會膩煩得要命,這樣我的下半輩子就再也用不著跟人談話了。人人都會認為我是個可憐的又聾又啞的雜種,誰都不會來打擾我。他們會讓我把汽油灌進他們的混帳汽車,他們會給我一份工資,我用自己掙來的錢造一座小屋,終身住在裡面。我準備把小屋造在樹林旁邊,而不是造在樹林裡面,因為我喜歡屋裡一天到晚都有充足的陽光。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吃,以後我如果想結婚什麼的,可以找一個同我一樣又聾又啞的美麗姑娘。我們結婚以後,她就搬來跟我一起佐在我的小屋裡,她如果想跟我說什麼話,也得寫在一張混帳紙上,象別人一樣。
我們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們送到什麼地方藏起來。我們可以給他們買許許多多書,親自教他們讀書寫字。
我這樣想著想著,心裡興奮得要命。我的確興奮。我知道假裝又聾又啞那一節十分荒唐,可我喜歡這樣想。不過我倒是真的打定主意要到西部去。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向老菲芘告別。因此突然間,我象個瘋子似的奔過街心——我險些兒連命都送掉了,我老實告訴你說——到一家文具店裡買了支鉛筆和一本拍紙簿。我想寫張便條給她,叫她到什麼地方來會我,以便向她道別,同時把她過聖誕節用的錢還給她。我打算先寫好便條,然後拿了它到學校裡去,叫校長室裡的什麼人把條兒送去給她。可我只是把拍紙簿和鉛筆塞進農袋,飛快地向她學校走去——我心裡實在太興奮,沒法在文具店裡寫那張條兒。我走得極快,因為我要她在回家吃午飯之前收到那條兒,但剩下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我知道她學校在什麼地方,自然啦,因為我小時候也在那兒上學。我到了那兒以後,卻有一種異樣的感覺。我本來沒有把握,不知道自已是否還記得裡面的情景,可是到了那裡,才發現自己記得很清楚。裡面的一切完全跟我上學的時候一模一樣。
還是那個大操場,光線老是有點兒暗淡,燈泡外面裝有罩子,球打在上面不會破。場地上依舊到處是白圈圈,以便賽球什麼的。籃球架上依舊沒有網——光是木板和鐵圈。
場子上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