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隊長以往的那些工作上的交情似乎並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包隊長完全公事公辦,讓別人在審訊室裡面對我進行審訊。
審訊這種事情對於我來說也是第一次碰到,不過我並沒有什麼壓力,因為我根本就沒有殺人。
本來以為在審訊後,我會被放走,可是實際情況並不是我想象的那樣,我被暫時關押了。
我實在想不通,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我明明沒有殺人,可是現在的證據好像都指向我殺人了!
包隊長他們手上掌握了一些證據,是昨天晚上有人送到警察局來的,上面是一段錄影,還留了一些地址資訊。錄影拍到的畫面非常的詭異,錄影拍到我殺人了,拍到我殺了一百多個人,可以說證據確鑿!
而且也就是在昨天晚上,有不少人來報案,說他們的親人聯絡不上了!警察對比了錄影和失蹤人員的資訊,發現錄影上被殺死的人就是那些失蹤的人。
對於這個情況,警察不可能不立案偵查,然後就將我帶到了警察局。
只是現在還缺少一些真實的,證據那就是還沒有找到屍體,一百多具屍體都不見了!他們按照錄影上的提示找到了案發現場,只是看到了血跡,沒有屍體。
也幸虧是這樣,那些屍體都失蹤了,所以他們現在沒辦法直接定罪。
剛才我看到那些錄影的時候,我整個人都蒙了。錄影非常的真實高畫質,並不是人工合成的,確確實實是拍攝出來的,也就是說錄影上發生的事情都是真的。
可是我不明白那些錄影是怎麼來的?
我真的沒有殺過人!這兩天都老老實實在家中待著,哪裡有時間去殺人!
總不可能是我睡夢中去殺的吧?我身上沒有夢遊這個情況!
:()撐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