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麗娜的家庭,屬於“特困”的一類。
一家三口,竟無自己的“片瓦”容身。在樓房已經基本普及的年代,還擠在一個不足五十平米的“平房”之中。
最關鍵的是,這個捉襟見肘的“家”,竟然還是租來的!
這也是為何,她與她的家庭,都會對“金錢”特別敏感。
第一個用手機的“羅寧”,才會被她的媽媽所“青睞有佳”。
當然,“特困”與“出軌”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絡。麗娜堅定的認為,她的媽媽抽空便要去幽會情人的行為,是為了“愛情”。
她總是試圖讓我相信,人是可以與自己不愛的人,結婚生子的。
她終於承認了對我的愛。卻要我等到她結婚之後,再與她約會。
我很想罵人。
但是我沒有。
因為我覺得,與其罵她,不如干她!
我決定重新追她的另外一個理由,便是想要證明,“她並不愛我”,這一件事情。
當我倆的書信往來逐漸頻繁,信中的文字亦是變得火熱。
面對這份失而復得的感情時,我倆都選擇了加倍去珍惜。
至少在對話中,我倆是這樣說的。至於有沒有付出過類似的實際行動,那就只能是見仁見智了。
使我倆捅破了那層窗戶紙的信,是她寫給我的。
信中說:“我今天中午上學的時候,看見一個男生的背影,和你的幾乎一模一樣。在他的身邊,還伴著一個長頭髮的女生。我就跟在他倆的身後,看著他倆時而交頭接耳,嬉笑打鬧;時而又挽手並肩,好不恩愛。當時,我的大腦一片空白,堅定那人一定是你。只是不知道你身邊的女生,會是誰家的幸運人兒?臨到岔路時,我終於決定去和你打個招呼,也是為了看一看,那位幸運女生的真容。結果,便發現是我認錯了人。那一瞬間,我的心情竟是如釋重負。我才發現,我已經離不開你了。我很怕你的身邊,又有了其它的人。同時我又很佩服你,當初是如何做到,我與陳鋒在一起時,你還能默默地陪伴著我。我發現這個世界上,最愛我的那個人,真的是你!因為同樣的情況下,我真的很難做到像你那樣。或許我會大哭一場,然後放手。又或許我會堅決地把你爭取到我的身邊。”
讀著這本意是“表白”的信件,我的心裡竟不是十分的愉快。
她很誠實。
我卻不能接受,她對我的愛,並不深刻的事實。
這已經是她第二次對我表達,“她已經離不開我了”。可是明明,她剛剛才離開過我一次。
雖不是“十分”愉快,可畢竟是“白晶晶”的回頭,我也難免會有“七分”的開心。
回信中,我主動約她去看電影。
無論是哪個年代,“看電影”似乎都是情侶之間約會的首選。
而屬於我們的那個年代,看電影時去的,卻不是電影院。
是“碟廳”。
就是一個出租vcd影碟的地方,再用簡易的木板,間壁出幾個獨立的房間作為“放映廳”使用。
一臺簡易的vcd播放器,再加上一臺電視機,便是每個“放映廳”內的標配。
當然,“放映廳”內最重要的設施,其實是一張至少可以容納兩人的床。
對於熱戀中的情侶來說,電視機和vcd只是配菜而已,“床”才是正餐。
正是因為這種既可以滿足不同客戶的放映需求,又給顧客們創造了,可以盡情釋放“荷爾蒙”的私密空間的“碟廳”的出現,才徹底宣判了“錄影廳”時代的落幕。
雖然前者,不過是後者的改良。
但前浪,註定要死在沙灘之上。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