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的責任全推到了女方頭上。
再說周家也是過分,張嘴就要二百塊的彩禮,還有一輛腳踏車,衣服給兒媳婦做三套,還要另給兒媳婦二十塊買些零零碎碎過日子要用的東西。
老太太聽了差點把媒婆都給撅出去,這哪是嫁閨女啊,這是賣閨女好嗎。
現在農村娶媳婦彩禮一般就三十五十的,城裡要八十都是貴的,這周家一張嘴就是二百,這可真是獅子大開口了。而且這還不止,還要男方家婚前買一輛腳踏車送去,到結婚的時候算女方陪嫁過來的嫁妝。
這個習俗到是有,女方家要是條件不好的話,會要求男方多拿點東西,等結婚的時候女方家把男方拿的這些作為嫁妝在讓女兒帶到男方家去。東西最後還是男方家的,只是面子上看好看而已。
只是周家要的不是三五塊錢的東西,而是腳踏車啊。在縣裡供銷社就有賣的,要腳踏車票不說,最便宜的腳踏車也要一百六十多塊錢。
算算,這跟彩禮也差不多了。就這條件,一般城裡人都拿不出來,別說他們這樣的農村人了。
當然老太太手裡很有錢,這些到是能拿得出來的,但是女方這稱斤稱量的賣,就是拿住她家不敢拒絕唄。
二百塊的彩禮,一百七的腳踏車,加上給兒媳婦買東西的二十塊錢,還要做三套衣服。加起來少說也得四百五十塊。
這只是給女方的,要是加上男方這邊的花銷,辦這麼場婚禮,最少得五百塊。
這可真不是一般人家能結的起的。
“好不好的,他們自己心裡有數,我一個老太婆就不多說了。我還是那句話,我家實在是沒那麼多錢。這不是三五十,是三五百的事,我一個農村老太太,你就是把我榨乾了我也拿不出這老些錢啊。周家這是不誠心結親啊。”老太太還是堅持著沒錢。
就是有錢也不樂意掏給周家那樣的人家,也不願意娶周亞萍那樣的兒媳婦。
“我就跟你交個底吧,要是他們想結婚,我能給出的就是五十塊的彩禮,別的我就拿不出來了,你回去直接跟周家說,願意呢咱們這婚事就張羅起來,要是不願意,那我也沒辦法了。”
反正說死了就是沒錢,愛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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