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小貓兒在包被裡蠕動,孟靜楷頓時心裡化成了一灘水,小心翼翼接過其中一個,姿勢僵硬:“我是爸爸……”
小東西很不給面子地閉著眼。
“好了,母子平安。”
嬰兒被送進了育嬰室,孟靜楷坐在床邊等著喜嵐醒過來。
清晨的第一縷陽光照射進病房的時候,孟靜楷在晨光中看著沉睡的喜嵐,他不斷回想他第一次見到喜嵐時的樣子,但是他卻怎麼也記不起來。
好半天,喜嵐才悠悠轉醒,她的臉被清晨的陽光鍍上了一層金色的光輝。
“早安,孟太太。”
“早安,孟先生。”
番外 孟靜楷的獨白
我對著熊熊的火焰,感覺到那種炙熱的溫度,後半夜已經是夜涼如水,我選擇在這裡對我的過去作一個了結,對我,對林丹,對喜嵐。
嵐嵐的話讓我心有餘悸,我自以為是過著鴕鳥般的生活。真是可笑,藏起腦袋就安全了嗎?就在我近乎遺忘的時候,還是嵐嵐,將那張照片翻了出來,我看到照片的一瞬間,有種靈魂出竅的感覺,整個人都一震。原來人是那麼健忘,曾經對我來說是生命全部的愛情,也抵不過時間的纏綿。我竟然,真的忘了。
顫抖著手指取過照片,照片上的我眼角眉梢也都還是青澀,但是我勉強能分辨出一點幸福。呵……到底還是年輕,愛情至上。一直到現在,我才明白,愛不是佔有,不是得到,而是義無反顧的付出和不問收穫。究竟是我太執著還是太笨?不過我慶幸,上帝沒有放棄我,他終究讓我有了嵐嵐。
橘色的火光一點一點吞噬著照片,像是貪婪的蛇的信子,一點一點埋葬我的過去。照片,林丹的日記本。很可笑,我曾經不能提起林丹的名字,現在說起來卻那樣輕鬆。是誰拯救了我。
一直以來,我不想整理過去,也許不想只是藉口,而是不敢。不敢面對過去,不敢面對感情,從而做一個最不光彩的逃兵。誰也不能說,包括和林丹有關係的那些人。
想起當初在靜言的學校看見喜嵐的那一霎那,我以為是林丹轉世了,從此不可避免的,或者是我刻意的糾纏。不過我不後悔從婚禮上將她帶回來。即便當初不是為了愛。時間再長一些,我能發現嵐嵐不同的地方。你可以說她不好,可以說她沒主意,但是喜歡就是喜歡了。喜歡是能包容一切的感情。結婚過算什麼,只要我願意,她就是我的。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這種關係竟然漸漸變了,等我發覺的時候,我已經像是中了慢性毒藥一樣,怎麼也戒不掉了。我一直認為,是我主宰了喜嵐的生命,現在覺得很可笑,是喜嵐,是我的嵐嵐,融入了我的生命。我離不開她,我必須日日夜夜能知道她在哪兒。即便什麼也不說,只要她安安靜靜在我身邊,或者簡單的一句話,一個細小的,她製造出來的聲響,都讓我心滿意足。
嵐嵐的話讓我心裡一滯,我以為她會鬧,或許,會質疑我,或許……我會失去她,失去這份不容易才有的依賴。但是小妮子卻讓我交代美美的事。天啊!什麼美美?我為什麼不記得?好吧,既然是小妮子的要求,美美,就美美吧。
我頓悟,嵐嵐是有大智慧的人。也許,她吃定我了。不過,我樂意。
好了,唯一讓我有些遺憾的是,靜言不能回來參加我們的婚禮。但是我能感覺到她現在時心滿意足的,我說的不是物質,是精神。不過人生向來是有些微的遺憾才會有追求的動力的。我明白,喜嵐也會明白。
祝福我們,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