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夏天,陽光明媚的上午。
我們一家幾口住進了a市的大別墅,母親把礦區的店鋪關閉了,讓之前那個親戚來到c市的店鋪繼續經營。
“媽媽,辛苦你過來照顧寶寶,讓你與父親兩地分居”。
“我還好沒有正式單位,否則沒有那麼多自由時間照顧你們。”
“媽媽,爸爸什麼時候退休呀!”
“還有一年就五十歲,可以退休了。”
“真的啊,等那個時候,讓爸爸也一起住我家裡。”
母親看看周圍,小聲說道:“傻孩子,這是志明爸媽出錢買的別墅,你是他們的兒媳婦,以後與你們住在一起的應該是你的家公家婆。不是我們。我們以後也會同你的弟弟弟媳一家人一起住。”
我笑著說道,“法律上也沒規定父母親應該同兒子還是女兒居住呀!媽媽,咱們不考慮這些問題。榮清和志明哥的妹妹慧茹在談戀愛嗎?”
母親笑著說道:“是吧!看他們走得很近。”
我也悄聲說道:“或許慧茹也會想同她的父母親一起住呢?你知道,做女兒的都不:()星光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