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死亡的判定非常嚴格,尤其是兒童(18歲以下)腦死亡判定尤為謹慎。需要至少兩位醫師在場,分別進行判定,且兩位醫師必須是經過規範化腦死亡判定培訓獲得資質者,且需是從事臨床工作5年以上的執業醫師。1至18歲兒童,在首次腦死亡判定後,需要間隔十二小時,進行再次復判,如果仍舊符合腦死亡判定標準,才能確認為腦死亡。
而這十二小時對於家長而言,是絕對的煎熬。
這天,喬薇到達時,醫師們對羅佳欣進行了第一次評估,評定她是腦死亡狀態。
當得知這一訊息後,羅佳欣的父親羅勇銘在病房門外掩面痛哭,而羅佳欣的母親鄭春君則坐在走廊上,如泥雕木塑般,彷彿失去了魂魄。
第14章 薔薇 是慕私年,他又出現了。
在接到市三醫院醫生電話後,喬薇便趕了過來,陪在了羅佳欣父母身邊。這兩天裡,她做了所有力所能及的事,幫忙照顧羅佳欣父母的情緒與身體,幫助他們處理這次交通肇事的繁瑣事項。
在羅佳欣的第一次腦死亡評估判定出來之前,喬薇始終沒有表明自己的身份。
而在評估判定出來之後,喬薇知道自己必須要做一件殘忍的事了。
怎麼能不殘忍呢?
在第一次腦死亡判定和第二次腦死亡判定間隔的這十二個小時之間,家屬們肯定是懷著格外的期望。
他們想,不要緊,還有第二次判定。而第二次判定時,一定會有奇蹟出現的。他們的親人,肯定不會腦死亡的,肯定還會活過來的。
可這個時候,喬薇必須得走過去告訴他們:「對不起,我知道現在說這件事會讓你們為難……請問,如果第二次判定結果不理想,你們願意捐獻孩子的器官嗎?」
雖然用了最委婉的話語,可本質卻是殘忍的。
這句話的本質意思是:對不起,讓我來打碎你們的希望吧,這孩子是不可能醒來了。
但凡事都有兩面,殘忍的另一面就是希望。
如果器官捐獻成功,那麼世界上將會有好幾個人獲得新生,所以器官捐獻協調員們必須要手舉著這把殘忍的刀,朝著潛在捐獻者家屬身上揮去。
器官捐獻協調員們沒有辦法,他們沒有多餘的時間去等待。
腦死亡之後,潛在捐獻者身體的各個器官開始走向衰竭。即使有呼吸機,有各種先進的醫療裝置進行輔助,但這個時候,潛在捐獻者的身體仍舊處於危險狀態。肺部感染,各種原因引起的心跳停止,都會造成器官熱缺血狀態,那麼這個時候,器官將無法再進行捐獻。
那個時候,便只有死亡,不再有新生。
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如此重要,器官捐獻協調員們等不了十二小時,他們必須在這個時候便開始對潛在捐獻者的家屬們進行協調。
當人在遭遇到重大的意外時,總是會表現出和往常不太一樣的狀態。
羅佳欣的父親平日裡不善言辭,然而此時,他不斷地絮絮說著話,像是要平撫內心的慌亂。
「再說吧,別這時候談這件事,再說吧,啊。」
「撞我孩子那個人,說是開車之前喝了酒,他怎麼能開車喝酒呢?這種畜生事兒怎麼能做出來呢?」
「別去問孩子她媽,她已經兩天兩夜沒閤眼了,沒吃沒喝。」
喬薇抬頭,看向羅佳欣的母親鄭春君。她沒有哭,沒有鬧,沒有說話,沒有吃喝,沒有睡覺,沒有任何思緒。
她整個人彷彿都已經被時間凍結住,更確切地說,她是把自己給凍結在時間裡。
凍結在孩子還沒有出事的時間裡。
除了兩夫妻之外,每天病房外還會輪流來幾個親戚,今天則是孩子的姑媽守著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