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便知。
在 80 年代,若有人問起趙三趙紅林是做什麼的,會有人說他既耍錢,同時也賣肉。
在那個時候,他的主要工作就是賣肉,接替父親的班幹這份活兒。
過去那個年代,賣東西的地方要麼叫供銷社,要麼叫大商店,多多少少有點國有企業的性質。
在影視片裡我們能看到,那個年代的售貨員都比較牛逼!三四個人在一起也他媽不好好幹活,一起嗑著瓜子,顧客排隊買東西排老長了。
如果商場要來一批電視機,那門口肯定排起長隊,人們擠破腦袋都想買到。
買肉或者其他東西還得憑票,那是個糧票的年代。
而三哥這個人呢,人緣非常好,在那個年代,賣肉可不是光花錢就能買到的事兒。
三哥趙三為人熱心,那時若是有關係好的、相處不錯的人,不管對方家裡是做什麼的,要是饞了,即便家裡條件不錯,但肉票少啊!
比如家裡孩子有六七個,只有五斤肉票卻想買十斤肉,來到商場或者商店,就得找熟人。
有認識趙三的人就會跟三哥說:“趙三兒啊,看看能不能給大娘多割點肉啊。”
趙三那時候長得四方大臉,十分精神。
他手起刀落,十斤的肉能給算成五斤,半買半送。
三哥就這樣沒少結交人,一來二去,大家跟趙三處得都不錯。
而且三哥也喜歡交朋友,那時候三哥的人緣非常好。
然而老話說的好,人無完人嘛!男人吃喝嫖賭抽,都得佔一樣。
三哥染上了惡習——耍錢!他佔了一樣賭。
有的人就琢磨他啦!三哥手上有權有肉票啊。
而趙三自己錢也不多,大家都掙死工資,就找趙三耍錢,推牌九、打撲克。
趙三贏了錢,對方就給趙三錢;要是趙三輸了,可能他沒錢,人家就找趙三說:“三哥,你看這錢你就別給了,下次我買肉的時候,你給我拿十斤肉票就行了,或者下次我砍肉,你給我拿二十斤肉就完了。”
一來二去,趙三就以公家的東西去結交人。
而他當時不會玩,純純的老憨一個,啥也不懂,光輸錢,輸的多數還是公家的東西。
就這樣,在1986 年到 1987 年這個過程中,趙三因為用公家的東西亂來,犯了錯誤,就像後來的梁旭東倒賣發票一樣,趙三也因為這事,被抓進去進行勞動教養。
時間來到 1991 年,三哥最開始的日子過得還是比較富裕的。
但自從染上賭博的惡習後,由於不會玩,跟誰玩都輸,這日子也沒有太大的起色。
到了1991 年,趙三的媳婦和趙三兩口子,趁著那時候供銷社改制承包給個人的機會,承包了賣肉的肉攤,又開始賣豬肉了。
說實話,趙三他們的日子過得也還挺好,挺寬敞。
反正怎麼說呢,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吧!
但是趙三這小子不太著調,也能得瑟,脾氣還不小。
他媳婦王紅雖然後期挺厲害,但最早的時候,這姑娘根本管不住趙三。
趙三整天無所事事,不是耍錢就是喝酒。
趙三家買賣忙的時候,三哥的爸爸以及趙三的哥哥們,比如趙紅和,趙洪森,會來幫忙出攤。
而趙三自己卻不知在幹啥,擱這瞎得瑟。
氣得三嫂王紅整天叨叨咕咕,畢竟是老孃們嘛,但趙三也不在乎。
那時候王志也上班,1990 年、1991 年的時候,王志在外面上班,正常開支。
由於王志單身,錢比較多,沒啥事還貼補趙三和王紅,也就是他姐姐和姐夫的生活。
王志後期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