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下來的日子她認認真真連載著小說,考慮到尊重原作者,於是她把筆名改成了桐華。耗時四個月,總算是完成了整部小說。
洛天吩咐人把所有釋出過的章節收集起來去印刷,齊刷刷印了一萬本。要知道古代的印刷技術並不發達,能印這麼多真的太不錯了。
書很漂亮,封面是若曦穿著長裙在跳舞,正中寫著“步步驚心”,右下角署名“桐華”。
“做得很精緻,謝謝你小七。”她的眼睛笑起來彎彎的很好看。
洛天也笑起來“我要拿一本走,這本可是天下獨一無二的。”
她笑著搶過書“我看看有何不同。”
橫看豎看也沒什麼不同,她打趣道“你就會拿我尋開心,哪有什麼獨一無二的……”
“一共就這麼多本,還沒有拿出去賣,我先拿了,不就是天下獨一無二的麼?我比所有人都先看了封面,先看了內容,還不是特別的?”
她把書放在桌上,拿起毛筆“好啦好啦,你贏了!那麼我就給這獨一無二的書籤個名吧~”
待她寫完,他接過仔細看了看“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歐若雪字”
她點點頭“這句話送給你,希望你可以找到一個一心一意只愛你的女人,和她白頭偕老。”
“只愛我,你是意有所指?”他關上書看著她。
她癟癟嘴“我們不會又進入死迴圈吧?”
他拍拍她的頭“好了,我去安排人把書拿出去賣。”
一天時間而已,書就被賣得精光,她不禁感慨:桐華老師的作品真是到哪裡都受歡迎啊~
本以為只是無聊寫寫東西打發日子,沒想到她竟然就這樣意外的紅了!
越來越多的人談論一個叫桐華的人,都說他寫的東西太好看了,《步步驚心》簡直就是不可超越的書籍!雖然大家不知道這個桐華是男是女,但是能從她的文章中感受到細膩的愛。茶餘飯後,大家都在討論四爺和八爺,如果還有人沒看過《步步驚心》,那他一定不是湖國人。
對於迅速走紅這件事,若雪完全無法淡定,沒想到一部書可以引起這麼大的轟動,她都甚至在籌劃要不要僱一個經紀人了?
“你在想什麼?”洛天風塵僕僕的進門。
“你回來啦?”她已經習慣每天這個時候等他回來,所以語氣也顯得很隨意。
洛天因為她的一個“回”字開心不已。
“最近街頭巷尾都在討論你呢,說你是大才子。我看過不了多久,就會有大臣啟奏父王,要讓你入朝面聖,看看能不能給你個一官半職了。”
“不會吧?”她捂著嘴。這也太誇張了吧,不過一本書而已啊……尤其可見古代群眾的生活多麼枯燥啊,一本小說就可以讓他們有這麼強烈的幸福感,此刻的她太有存在感了啊!
他習慣性的拍拍她的頭“我看啊,你以後就留在湖國為官算了。”
“哇塞,政府機關!沒想到一個兼職作家還可以當公務員!”她吐吐舌頭。
“征服籍貫?是什麼東西?共舞苑……是什麼地方麼?”他問。
她訕笑著“沒事拉沒事拉,我不會做官的,我還是好好幹我的兼職作家吧。”
“兼職作家?”對於她的很對詞彙他真的沒辦法理解。不過回想她講的“穿越”故事,他也只好不在多問,說不定這是她的家鄉話呢。
“我們一起去用膳吧。”洛天說。
她這才發現他看起來很疲憊,一定是朝中的事情太多太複雜,她記得他說過那個什麼海王爺一直想要算計他。可是即使這樣辛苦,他還是每天都急著趕回來和她一起吃飯。
這讓她想起和丞峰哥哥在一起的那段日子,那時父母剛去世,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