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的野人。但事實上,他們對於槍械,汽車這類象徵著人類文明的東西並不陌生。
頭領的麻布口袋裡,現在就有一把十毫米手槍,他不拿出來用,只是因為沒有子彈罷了。
同理,頭領聚落的所有人,居住的房子都是鏽跡斑斑的汽車。只住不開,只是因為沒有汽油罷了。
他們為什麼用冷兵器,為什麼步行說清楚了。
至於他們為什麼穿獸皮,原因也比較簡單。
一是舊時代已經過去兩百餘年了,舊的工業體系早就崩潰,且無法恢復。
二是舊時代的衣服,不能夠阻擋輻射。
三是舊時代的衣服,不能當最後的口糧。
在頭領思考的時候,除了那頭正在啃食老頭狼屍體的混種狼,其它的混種狼已經都被消滅了。
黑衣男看著將要吃完頭狼屍體的混種狼皺了皺眉頭,狙擊槍拿起又放下。
他不太確定手裡狙擊槍的子彈,飛躍了上千米的距離後。能否對這頭體型碩大,至少有四十公斤的混種狼造成有效傷害。
要不要跑?
他想了想。
救人是救人,但有可能讓自己受傷,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管舊時代,還是新時代,受傷都會死人的。
唯一不同的是,舊時代醫療條件比較好,受傷後存活率比較高,新時代環境惡劣受傷了更難活下來罷了。
混種狼吃完了頭狼的屍體了,它轉過頭,惡狠狠地盯著黑衣人的方向,極速的跑了過來。
從它奔跑的姿勢能夠看出,它用力過猛,還並沒有適應變得更強的身體。
黑衣人看到它朝自己跑來,扔下狙擊槍,從雙腿的外側各取出一把鐵管手槍。翻身滾了起來,然後開始迎著已經變種的混種狼跑了起來。
頭領看到了襲擊者的身影,他奔跑的速度,比他想的更快。
難道他不光有感知域二階遠距視覺強化,靈域一階射擊專精,還點了格鬥域的一階爆發敏捷?
他太強了。
頭領越來越覺得這個黑衣服襲擊者的突然出現,並不一定是一件好事。
黑衣人之所以朝著變異混種狼奔跑,是因為他手中的鐵管手槍,威力和射程都有限,如果不能近身,打多少槍都是白打。只有距離足夠近,才能造成足夠的傷害。
一千米,五百米,兩百米,一百米……
變異混種狼和黑衣人繼續朝著對方奔跑。
五十米,三十米,十米……
黑衣人在他和變異混種狼的距離到了十米之內,才開了第一槍,接著是第二槍,第三槍。
這三槍開的很快,他倆的速度也很快。
三槍過後,他和變異混種狼幾乎貼到了一起。
變異混種狼長著血盆大口朝他躍來,他鞋底一擰,整個人貼著變異混種狼朝旁邊彈去。
“砰!砰!砰!”
又是三聲槍響,黑衣人就不再開槍,開始轉身逃跑了。
變異混種狼,已經完全被這六槍擊中,憤怒的追逐著黑衣人。
雖然看似它差一點點就能追上,但是它身上的六個槍眼,卻因為劇烈運動,而湧出鮮血。
最後,它失血過多,活活被黑衣人溜死了。
黑衣人解決掉了最後的混種狼,走到了山洞前大聲說道,“你們可以出來了,混種狼都死了,你們現在安全了。”
戰士們看到了他的強大,手裡握著狼牙棒戒備著。
頭領挺身而出,用不太流利的通用語說道,“感謝勇士救了我們,請問您叫什麼名字?”
黑衣人摘下墨色鏡片的風鏡說道,“叫我林好了。”(未完待續。。)
第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