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誰綁架了他。
但是,當天夜裡,他的衛隊成員忽然遭到一夥蒙面人襲擊,或死或重傷,在衛隊長柱彈倒在田埂上的時候,數名蒙面人持槍躍到了他身前身後。
數枝手槍指向他的額頭。
那一刻,凌南天就明白,這夥蒙面人絕非膠東武盟的人,也絕非原綠林人。
而是一夥標準的、訓練有素、槍法神奇的軍人。
而這夥蒙面的軍人,目的不是來殺自己的。
或許,這群蒙面的軍人,並無權殺自己。
既然這群蒙面的軍人無權殺自己,那就表明他們背後首領不是一般人。
如果他們要殺自己,當下就開槍了,而用不著用槍口指著他,然後再綁他。
既然對方只是綁架,那就好辦。
此時的凌南天,再也不是原大戰前的那個毛頭小夥,而是一夥統兵兩年、征戰經驗豐富的人,頗有軍事思想、打仗心得。
他在雙手被綁、雙槍被卸之時,便心思倏轉。
他想到了一個道理:既然對方只是綁架自己,那麼,必然是綁架自己去見對方的頭領,肯定是要談判什麼,對方在達到何種目的情況,才會處死自己或是釋放自己?
既然要談判,那就說明自己有逃生的可能,犯不著在當時作無謂的反抗,或是承受皮肉之苦。
所以,他被綁架和被蒙面矇眼之後,一路上安分守己。
對方讓他走路,他便走路。
對方讓他上車,他便上車。
對方讓他騎馬,他便騎馬。
至於往何方向,他因為被黑布矇眼,所以不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