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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朝華(90) (第1/2頁)

“誒,這裡是”

隨著大部分酒精的蒸發,元語眼中的清明越發明亮,原本空白的大腦也瞬間被記憶片段補全。

然後

大腦瞬間嗡鳴。

看向右手上的那隻染墨毛筆。

腦海中自動浮現出了一個名字。

【規則序列111】——筆中仙

“是規則序列誒!元元我竟然又撿到掛了!(?v?)”

元語滿心歡喜地打量著眼前的毛筆,完全忘記了自己剛才被人奪舍的這檔事。

【筆中仙】的筆身細膩無比,細細看去還有青蓮銘刻,尾端還有一個紅繩綁著個玉佩釣著,筆尖感覺是選用較為柔軟細膩的鶴羽。

“誒!竟然還送了衣服誒!”

元語這才發現了自己身上的那件出塵的白袍,光是穿在身上就能感覺到那布料細膩的感觸。

元語不斷打量著自己身上這件白袍。

“小諾!小諾!是不是很好看!”

小貓頭鷹沒有說話,畢竟此時的元語穿的這白袍跟剛才的元語穿著這身白袍完全是兩種感覺。

反正現在元語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偷穿了大人的白大褂,還雙手叉腰一副快誇我快誇我的感覺。

“哇!這支筆也太好了吧!竟然還把我的靈力補滿了!”

元語這時也感受到了渾身滿到快溢位來的靈力和那股手握規則序列所帶來的無與倫比的力量。

其實【規則序列】並不是拿在手上就能用的東西,它們就像是石中劍一樣需要特定的人或擁有特定的精神才能夠使用小部分力量。

適配的人稀少的可憐。

打個比方【主系統】作為規則序列,同時也是法則序列【終端】的衍生產物。

在現實生活中能擁有系統的人那已經不能算是萬里挑一了,全球那麼多億人,擁有系統的卻不超過千人。

約等於七百五十萬人才有一個的機率。

但這一部分人也僅僅是隻能使用小部分力量。

要知道某些【規則序列】的全力爆發可是堪比法則的。

他們與法則的區別就是一個限時爆發外加過後反噬,一個永久還能不斷拔高上限。

但這些對於元語來說形同虛設。

你說石中劍需要特定的人或擁有特定的精神才能拔出來?

那元語憑著法則能強行把石中劍連同大地一起拔出來,就算你連著地心我也照樣拔,一力破萬法。

你說就算拔出來了也用不了?元語強行把法則灌入進去,強行解鎖。

雖然用不了其本身的最大力量但透過不斷注入法則之力後,其實也相差不大了。

沒別的。

位格高就是能為所欲為。

當別人還在苦惱怎麼使用或受【規則序列】認同之時。

元語張手就拿,一拿就解鎖。

而現在,元語手中拿著的【筆中仙】並沒有被元語用法則之力強行解鎖。

而是受到了【筆中仙】的認同!

並且已經是自主解鎖的大部分力量!

要不是限制於處於【莊周夢】復刻的場景。

那麼此刻【筆中仙】所爆發的力量可絲毫不亞於正常狀態下的【魅影】。

感受到筆中那股龐大的力量,元語眼睛都瞪的老大。

難道元元我真的是天命之子嗎!

釣魚釣到兩個規則,走出研究生也撿到個規則,現在跳個崖都能在崖底奇遇!

(′?v?)

好吧!

感覺當個主角也不是不行!

畢竟天底下還沒有像我元語這麼可愛的天命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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