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沒有女方的允許,男方不得故意散播兩人關係。”
“第二條,沒有女方的允許,男方不得觸碰女方的身體。”
“第三條,兩人以朋友的方式相處,男方不得提出非分的要求。”
“第四條……”
看完了林林總總的十幾條,張偉發現如果按照上面的約定,那麼張偉這個名義上試著交往的準男友,其實跟普通朋友沒什麼區別,雙方很難有親密的接觸。
“怎麼樣,我說的這些條件,你都能接受嗎?”看到張偉看完了條款,李夢瑤問道。
“呵呵……”
張偉呵呵一笑,對於這上面的條款,他打心眼裡不接受,如果,真要按照條款上的執行,他這一輩子也別想泡到李夢瑤。
不過,條款是死的、人是活的,張偉覺得這個條款有什麼效力,更不覺得這張紙有什麼約束力。
即便答應了李夢瑤的條款,只要先把名分給確定了下來,張偉不按照條款去執行,李夢瑤又能如何?難道還能拿著這張紙,去司法機關告他不成?
“好,我答應你。”張偉一臉誠懇的說道,不過,這份誠懇有幾分真實性,那就不得而知了。
“嗯,那以後就按照上面的規定,你絕對不能有不軌行為,不然我們兩個關係就立即停止。”李夢瑤再次告誡道。
“嗯,可以。”張偉斬釘截鐵的說道。
“那就這樣吧,事情也已經談完了,我就先回去了。”李夢瑤拿起自己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