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候非人們一定給他報仇的。”分屍大魔王講述的道:“那晚,我跟光頭強把非人的情況問完,覺得臭鼬人蠻不錯的,我問清楚了非人們來天南的時間和落腳地點,跟光頭強抱著獵奇心前往那塊玉米田,勒索了毒氣灌,沒跟他們交手,我知道對方勢力大惹不起,就識趣的離開了。”
“敢情大菊桑是D組織的人!”我心中特別驚訝,未雨綢繆的說:“藏得挺深。頭兒,這倒是給咱們提了個醒,D組織不知道在天南安插了多少眼線,我們小心駛得萬年船,今後能防則防,時刻不能放鬆警惕。”
裴奚貞無力的點頭,他繼續問道:“據我所知,金龍火鳳刀是廚界女神戎水彤的,怎麼如今落到了你的手上?哦不,準確的說,是二十年前。感覺你沒此刀,分屍的水平得降了不止一個檔次。”
“戎水彤是誰?”分屍大魔王莫名其妙的道:“我是看了報紙你們宣傳的廚道大賽,才知道我一直使用的武器叫金龍火鳳刀。”
“那你究竟是怎麼得來的?”我審視的望著他的眼睛。
分屍大魔王沒有任何猶豫,他不假思索的道:“撿來的。我們家又是醫學世家,不過我沒繼承父親醫術,年少輕狂的我,想到異地他鄉闖出一番自己的事業。記得二十一年前,我跟老鄉到天南市打工,被坑了,走投無路的我要了幾天飯,一覺醒來,枕邊多了兩把刀,感覺挺趁手的,我就把這對殺豬刀藏在身上。然而有一天,有三個警員想抓我充當案犯,於是把我帶到偏僻的廢棄工場,對方打算偽造擊斃現場。我趁其不備,將他們反殺,心中特別的憤怒,加上小時候父親教我的觀人識骨,分第一具時比較生疏,第二具就熟練多了,第三具,水到渠成。我把屍塊們丟到了天南市局,迷戀上了這種感覺,但此後再沒有好的機會分屍,直到半年後,大冬天的,我盯上了那一家人,又過了半年,我按捺不住了,想一次性殺的爽,混入黑勢力,一夜時間全部把他們解體。我有點殺瘋了,跑到大街上瘋狂的揮動,被關入了精神病院,接著逃了出來,瘋瘋癲癲的揮舞雙刀,遇見了一個拿燈和掃帚的面具人,就此出了家。”
我冷聲道。“出家,好好的和尚不當,現在又跑到天南作亂?”
“住持讓我到天南來送信,我遇見了想割我小傢伙的光頭強,聽了他的煽動,重新引燃了我的殺心。”分屍大魔王解釋道。
裴奚貞懷疑的道:“你的頭毛挺長啊,現在的和尚不光頭了?”
“當年雖然被剃光了頭髮,但住持嫌我殺氣太重,最終看在那個面具人的面子,住持收我做了俗家弟子。”分屍大魔王輕聲嘆息,他無奈的道:“住持講了,頭髮即執念,執念只能自行消散,才能一心向佛。他只給我定了一個規矩,頭髮不能超過一寸,否則視為執念太重,將逐出山門……”
接下來,我們花了半個小時,將小傢伙獵手跟分屍大魔王的諸多劣跡問完,便結束了審訊。林慕夏伏在電腦前的戶籍系統中搜了下四河市的“51歲李逍遙”沒任何記錄,甚至連叫李逍遙的也沒有。我們覺得有點蹊蹺,林慕夏抽了分屍大魔王的半管子血,來到鑑證室化驗DNA……
第七百二十六章:11樓的住戶
我望著忙碌的多功能警花,走到她身側說:“慕慕,瞅分屍大魔王,不像在說謊。戶籍系統中沒有他的資料,除非只有兩種可能,第一是銷戶了,第二是他家住的地兒偏僻,因此他是黑戶。沒準這兩種可能性同時存在,倘若如此,DNA庫中是不可能有記錄的,畢竟他五十多歲了,繞是家在市區,那時候DNA庫的建設度不完全。”
“死馬當活馬醫了,先試試吧。”林慕夏專心的操作裝置,約過了兩個小時,比對結果出來了,確實沒有記錄。
我們決定一查到底,到分屍大魔王的藏匿地點。經過盤問,他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