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羊!
結論只能有一個:在許波逃走之後,廖行之就做好了栽贓罪行的準備。等到朱海軍等人被抓獲以後,他就開始製造證據陷害楊正,這樣才能掩蓋他和兒子廖沛利用全力扶植騰龍公司從中獲利的罪行。
弄明白了自己為什麼會遇到這種陷害,楊正反而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他該怎麼做?當庭說出真相?誰會相信?找出證據證明自己的無辜?怎麼找,找什麼證據?認罪?憑什麼要認?他的心裡亂成了一鍋粥。
“原告還有什麼證據嗎?”法官此時又發話了。
“我們還有幾個重要的人證。”
“那請人證上來。”
一旁的小門開了,一個人走了出來。楊正根本就不認識。
“我是原騰龍公司的財務主管,我叫徐飛。我可以證實在一九八四到一九八五年間,從我的手裡就交給楊正人民幣一百四十萬元。這其中有些是我們主動送給他的,還有他要求的。”徐飛說。
楊正看著這個素不相識的人,恨的咬牙切齒,是廖行之逼你這樣做的吧!
“被告律師有什麼說的嗎?”
張純曉看看楊正,見楊正沒有反應便說:“沒有。”
第二個人證出現了,這回楊正認識,是省委辦公室的同事謝君輝。
“我曾經在省委見過好多次許波,他是來找楊正的。楊正還介紹說是他的同學,讓我以後對他多關照。許波曾經給我送過一些錢,我都已經上交給組織上了。楊正在我這裡替許波要求過一些政策上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