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都沒有找到相關的資料。看來那些文書屬於保密級別,直接被丞相府的專員密藏,沒有轉存到只保管普通檔案的書佐臺來,馬謖失望地嘆了口氣,這個結果他估計到了,但沒想到如此徹底,連一點都查不到。
就在這時候,馬謖忽然看到一份文書有些奇怪,他連忙把那捲東西抽出來,轉身鋪開到桌子上,小心地用手籠住燭光,俯下身子仔細去看。
作為前參丞相府軍事,馬謖熟知蜀漢那一套官僚運作模式,也瞭解文書的歸檔方式,眼前這一份普通的文書,在他眼裡卻隱藏著很多資訊。
這是一份發給地方郡縣的緝捕告令,時間是馬謖第一次逃亡的那天,內容是飭令捉拿逃犯馬謖。真正令馬謖懷疑的是這封文書的抬頭:文書第一句寫的是“令勉縣縣令並都尉”,這個說法非常奇怪,因為馬謖逃跑的時候,南鄭並不清楚他的逃跑路線,因此發出的緝捕令應該是送交所有漢中郡縣,抬頭該寫的是“令漢中諸郡縣太守縣令並都尉”。而這一份文書中明確地指出了“勉縣”,說明起草的人一定知道馬謖逃亡的落腳處就是勉縣,所以才發出如此有指向性的明確命令。
而文書內容裡更寫道:“逃犯馬謖於近日或抵勉縣,著該縣太守並都尉嚴以防範,勤巡南鄭方向邊隘路口,不得有誤。”口氣簡直就像是算準了馬謖會去那裡一樣。
按照蜀漢習慣,這類緝捕文書的命令雖然以五兵曹的名義釋出,但實際上卻是出自丞相府。因此在檔案落款處除蓋有五兵曹的印章以外,還要有丞相府硃筆簽押,由主簿書佐以火漆點封以示重要。而這一封文書,有丞相府的硃筆簽押,封口卻沒有火漆點封,說明這是密送五兵曹的文書,而有權力這麼做的除了諸葛丞相本人,就只有擁有副印的費禕而已。馬謖記得在兵獄曹的監獄裡費禕為他錄完口供,就是拿的這方印按在後面。
換句話說,導致馬謖第一次逃亡失敗的原因,正是因為這份費禕親自發出的緝捕令。
這怎麼可能!
馬謖在心裡大叫,這太荒謬了,他的逃亡明明就是費禕本人策劃的,脫獄的策劃者怎麼可能又會去協助追捕?
但是那捲文書就擺在那裡,而且是真實存在的事實。
這時候,老奴在外面扣了扣門,叫道:“還沒查完嗎?”馬謖趕緊收回混亂的思緒,手忙腳亂地把這卷緝捕令揣到懷裡,然後從屯田文書裡隨便抽出幾卷捧到懷裡,走出門去。
大概是這裡存放的都是無關緊要的東西,老奴也沒懷疑馬謖私藏了文卷,只是簡單清點了一下他手裡捧的卷數,就讓他出去了。
他離開了書佐臺,外面已經完全黑了下來。只見頭頂月朗星明,風清雲澹,南鄭全城融於夜帷之中,偶爾有幾點燭影閃過,幾聲梆子響,更襯出其靜謐幽寂,恍若無人。
馬謖知道南鄭落日後一個時辰就會實行宵禁,平民未經許可不得隨意走動;如果現在他被巡邏隊撞到就麻煩了,搞不好會被當成魏國的間諜抓起來。正在他想自己該去哪裡落腳才好的時候,忽然聽到前方拐角處傳來一陣哭聲。
哭聲是自前面兩棟房屋之間的巷道里傳來的。馬謖走過去一看,原來是個小孩子蹲在地上哭泣。那個小孩子大約五六歲模樣,頭上還梳著兩個髮髻,懷裡抱著一根竹馬。他聽到有人走近連忙抬頭來看,被馬謖的大麻臉嚇了一跳,一時間竟然不哭了。
“你是誰家的孩子,怎麼在這裡不回家?”馬謖問道,小孩子緊張地看著這個麻臉漢子,不敢說話,兩隻手死命絞在一起,端在胸前。馬謖呵呵一笑,把聲音放緩,又問道:“不要害怕,我不是壞人。”
小孩子後退了兩步,擦擦眼淚,猶猶豫豫地回答說:“天太黑,路又遠,我不敢回家。”馬謖心中一動,心想如果我把這孩子送去他家大人手裡,說不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