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2/5頁)

他消失不見,我才把頭縮回房間,鎖上門,仔細觀看這個房子。一房一廳,客廳很大,房間有點小。客廳裡除了兩張桌子兩張椅子一臺電腦什麼都沒有了。臥室裡有一張大床,一個床頭櫃,一臺電視,牆壁上很多櫃子,地板是紅色的木地板,看起來比我原來住的地方舒服且乾淨。

把門鎖好,洗刷完畢,把自己重重的扔在了柔軟的大床上。以前的床沒有床墊,硬棒棒的,睡著一點不舒服。我仰面躺著,胳膊和腿自由伸展著,眼睛著著天花板上的燈,一道道七彩光從燈的中間向四周擴散,想起了我的小時候,在外婆家經常這樣看著電燈泡發愣。我媽每次發現我看刺眼的電燈泡就說我傻,那麼強的光,對眼睛不好,但是我喜歡看。先是眯著眼看,它會刺得我眼睛痛,後來慢慢睜大眼看,我也感覺不到痛了,似乎看電燈泡不再流淚就能證明我的勇敢。越是看不清楚的東西我越想看個究竟,也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直到現在我的眼都不近視。小時候曾經很羨慕那些戴眼鏡的同學,覺得他們看上去學問很深,很像個有文化的人,為了讓自己像他們一樣戴副眼鏡,我看書都是趴著看,躺著看,無論怎麼看它始終不會近視。現在看到那些度數很高的人,摘下眼鏡幾乎看什麼都是模糊不清就覺得自己很幸運,但是很不幸,不近視的人也更容易在人群裡發現那個再熟悉不過的背影、那張熟透了的面孔。如果今天的我是個幾百度的近視眼,我可能就不會發現王帥,或許我還會覺得自己是幸福的,還是把他當成自己最親最近可以相信可以依賴的人,這一切都因為我看得太清楚而過早的給幸福斷了死刑,這是幸運還是不幸?我學不會假裝什麼都沒發生,我也不會去原諒一個背叛我的人,即使我給他一次機會,他犯過一次錯,還是會犯第二次,就像賭博一樣——上癮。

王帥打來電話,我接通了,他問我在哪,我說我已經找到房子住,他說那個女人是他的客戶。做業務的就得這樣,必要的時候就得犧牲點美色。他可以告訴我事實,但我不想被欺騙,有時候我們低估了對方的承受能力,或許別人比我們想象的堅強,我想每個人都寧願要真相而不願被欺騙。不管他說的是不是真的,我都無法原諒。他說:“別鬧了,回來吧。”

我不是在跟他玩什麼一哭二鬧三上吊,越是自己太相信的人,他的謊言越是不能被原諒。我說:“我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我們也不是在玩過家家。你要是覺著愛情是遊戲,你玩得起,你繼續,我玩不起,我退出。”

“你真的不能原諒我嗎?”

“不能。”

“我會再打電話給你的。”

“不用了,打我也不會接。咱們今天把話說清楚,以後各過各的,我過幾天會把我的東西搬走,只是希望你以後要好好的對待一個真愛你的人。”

“那你愛過我嗎?”

“你說呢?”

“因為太愛,所以不能原諒嗎?”

我把電話掛掉了,我不想大半夜和誰討論愛不愛的問題,這似乎很幼稚。愛是什麼?沒有人能解釋得清楚,每個人愛的方式不同,每個人愛的程度愛的深淺也不一樣,所以對愛的定義當然不盡相同。我相信,如果不愛就不會有信任,我愛他嗎?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很相信他。

晚上十一點,迷迷糊糊感覺有人開門,我一下子沒了睡意。我想起來看個研究,但又害怕的不行,我向來都很膽小,要是小偷希望他偷完東西趕緊走人,但是很快臥室的門*上了鑰匙,我迅速的拿了桌子上那把瑞士軍刀握在手心裡,雖然這武器不夠長,但足夠致命,能把敵人殺死總比被敵人殺死強,要是插的準的話,應該能讓他一命烏呼。正想著,門被推開了,我眯著眼睛看了看,馬上又閉上,從海拔高度來判斷,此人不是別人,正是那個小巨人,心裡放下一半警惕,但隨即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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