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隔三差五,好萊塢就有人會牽扯到剽竊和侵權的問題。但現在已經不是上個世紀三十、四十年代了,現在版權制度十分完善,曾經那種槍手代筆的情況雖然依舊存在,但卻遠遠沒有當初那麼猖狂了,同樣,無論是誣告毀謗,還是真實剽竊侵權,必然都需要相對應的舉證,事情已經不再是毫無制度規矩了。
“他沒有證據!”喬治卻依舊不依不饒,梗著脖子大吼到。
他不願意承認,他拒絕承認,物件是誰都可以,就不能是蘭斯,當初被他拋棄的蘭斯。一直以來,喬治在瑞恩、塔克和傑森等人面前都表現出了足夠的睿智和冷靜,彷佛對蘭斯根本不在意,但高傲如喬治卻從來沒有真正接受過蘭斯已經重新崛起的事實。當初喬治做出了冷靜的判斷,選擇了瑞恩,放棄了蘭斯,這是一個凝聚了智慧和謀略的決定,一旦承認了蘭斯的成功,也就意味著承認了自己的失敗,更重要的是,承認了自己遠遠沒有想象之中那麼出色。
喬治拒絕承認。
“沒有證據的話,你覺得蘭斯應該怎麼做?他應該給你打電話,和你爭論,希望你能夠站出來說出真相!他應該親自過來洛杉磯,和你正面對質,看著你的眼睛,揭穿你的謊言!他應該尋求記者、尋求狗仔、甚至是尋求華納兄弟,揭發你的惡行!但現實中,他是怎麼做的?”馬克根本不給喬治任何喘息的時間,狠狠地打壓著喬治的驕傲和自信,一句接著一句,步步緊逼,直到把馬克逼入牆角,“他直接找到了法院!在法院傳票出來之前,沒有任何人知道他的打算!所以,你來告訴我,他有沒有證據!”
“不,不會的……”喬治下意識地搖了搖頭,他甚至沒有反應過來,只是倔強地否認著。然後,喬治就猛地抬起頭來,“那如果他沒有任何證據,只是詐騙我出來自首呢?等我承認了錯誤,然後他再來嘲諷我的錯誤,那又該如何?”
馬克此時怒極反笑,只是輕輕搖了搖頭,感嘆到,“喬治,你不是二十歲!”一句輕飄飄的話語說的喬治的臉頰一陣冷一陣熱,好不狼狽。
他們必須冒險,如果堅持到底,把所有希望寄託於打官司,那麼事情就無比簡單,要麼就是蘭斯有證據,然後喬治的職業生涯一敗塗地,甚至可能沒有翻身機會——因為他擺明了就是知錯不改;要麼就是蘭斯沒有證據,然後喬治鹹魚大翻身,真正地把蘭斯重新踩在腳底,尤其是蘭斯的“汙衊”行為,再加上華納兄弟、索尼影業的封鎖,喬治可以動用自己的人脈,讓蘭斯徹底墮入深淵。
但,這種不是生存就是死亡的極端行為,從來不是真正聰明人的選擇。過強則易折,過剛則易斷。聰明人會選擇一種穩妥的方式,以最小的損失將事情結束,將可能潛在的傷害和利益都控制在有效範圍之內,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你現在就去版權局,把那該死的名字寫進去,然後把所有責任都推到我身上,推到製片人身上,表示我們在註冊版權時出現了紕漏,沒有填寫蘭斯的名字,以此來平息負面言論。”馬克苦口婆心地勸慰到。
這樣的方式,其實那些真正的聰明人都不會相信,擺明了就是胡說八道,正如喬治所說,這就等於承認自己的剽竊行為了。但反過來說,這樣的方式可以糊弄那些無知民眾,儘快平息紛亂,將傷害降低到最小,只要時間過去了,事情就會消失不見了,人們很快就會忘記這件事,只記得喬治…克魯尼是一個英俊瀟灑、魅力十足的演員。
這才是正確的公關手段,不是沒有留下任何傷痕,而是將傷痕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