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一次來到科西嘉的目的,如果放棄眼前的功勞的話,恐怕反而會起到副作用。因為人們只會記住英雄,至於英雄的shì從如何幫助英雄,人們不會記住。
如果我這一次不親自去的話,可能不但不可能做普通人,甚至有可能只淪落為點綴英雄攻擊的甚至還可能因為huā朵太美麗,而令我這隻huā瓶黯然失sè。
我還沒有說什麼,貝克裡伯爵便已經開口說道:“你們瘋了嗎?城裡面不是沒有軍隊,也不是沒有武器,殿下進入實在是太危險了。”
諾埃男爵當即駁道:“都已經渡海來到科西嘉島了,又有什麼比在海上更危險?”
“你是因為暈船才這樣說的吧!”貝克裡伯爵毫不客氣地打擊著諾埃男爵的短腳。
“你根本不理解這一次對殿下是多麼的重要,”諾埃男爵並沒有如一般人那樣憤怒,只是語氣jī動地說道,“你是近衛軍的指揮官,如果殿下有個萬一,那是你的失職。你不過是不想揹負責任罷了。”
“你說什麼?再說一遍!”貝克裡伯爵jī動地說道。他的jī動甚至影響到了他的坐騎,他的馬已然開始原地luàn轉了。
諾埃男爵沒有理會貝克裡伯爵,反而是牽著馬來到了我的身邊,並將馬韁遞給了我。
“殿下,如何決定?”
我緊緊地握住馬韁,看了看諾埃男爵,又看了看迪昂,他們顯然會陪著我一起去。我再看了看貝克裡伯爵,以及其他的近衛軍士兵,他們有的反對,有的期待,更多的是mí茫。
最後,我踏上馬鐙,騎上了馬。
我拽了拽韁繩,將馬掉了一個頭,面對著近衛軍們,揮手喝道:“全部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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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喋血街頭
港口距離城市不過五百米,馬蹄子跑個一分鐘就進入了市區。
巴斯蒂亞的街道很寬闊,同時並行二十個人都不成問題。它不同於這個時代的其他城市那般骯髒不堪,街道很乾淨,乾淨得有些空曠。能讓我留下好印象的地方並不多,無論是富麗堂皇的凡爾賽宮,還是世界最大都市之一的倫敦,我都能夠挑剔地找出它們的缺點,但是這座城市卻完全不同。僅僅只是這麼策馬飛過,它就給我留下了難以抹去的印象。
我現在正處於馬隊的中間,我的左右分別是小亨利·維姆和博伊斯·圖倫,他們兩人從大隊人馬追上並超過我的時候,就待在了我的身邊,就猶如是我的貼身shì衛一般。
隊伍的最前面可能是米歇爾·圖倫率領的騎兵隊。他的那三十名騎兵是真正的騎兵,只是裝備了馬刀和手槍,甚至還有他們幾乎就是以甲騎兵的標準來武裝的。
前方已經不再是漆黑一片了,進入城市後,便可以依靠道路兩旁的建築物中的燈火來認路、照明。聽說擔任先鋒的米歇爾·圖倫找了一個被收買的科西嘉人來帶路,故而應該不會出現mí路的情況。
這座巴斯蒂亞的規模其實並不大。在黑夜之下或許有些神秘,可當一進入市區,近距離望見城市的中心制高點——教堂,便已經不用擔心會不會mí路了,因為教堂距離市郊太近了,根本達不到倫敦的規模,甚至可能只是一座規模稍大一些的鄉鎮。
“乓乓乓乓……”一連串的火槍聲響了起來,正騎著馬飛馳著的我下意識地急忙拉住了韁繩,令馬停了下來。除我之外,其他人也是如此。
我望了望教堂,這裡離教堂恐怕還有兩百多米,想來一定是前方遇到了阻礙,那一陣槍聲,可能就是阻礙的根源。
“發生什麼事了?”我高聲喝問道。
這時,前隊也不知道是誰,扯著嗓子喊道:“前面有二十……哦不……至少三十個民兵列陣擋路。剛才的一陣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