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根本上來說,李哲是標準的高幹子弟,雖然是隱蔽性的。按理說,他爸媽八成
望他找個門當戶對的,又怎會這麼容易就接受我這個平民百姓做兒媳?
“沒辦法,誰叫我只喜歡你一個,而且——寶寶最大嘛。”李哲趴在我肚子上聽
了聽,沒個正經地笑起來。
記起從前的種種疑問,我不覺脫口問:“你還沒老實交代,你的夢中情人到底是
誰。”
李哲眨眨眼,不說話了。
“難道你到現在還惦記著別人?”瞪著李哲,我心裡酸酸的。
“真沒見過你這樣的小傻瓜,竟然吃自己的醋。”李哲深深地望著我。
“呃?”我有點懵。他的意思是一他在2001年8月12號碰到的並一見鍾情的那
個人,是我?
2001年8月l2號,我在哪裡,我在做什麼?細細回想起來,彷彿那個暑假是和
維東一起去北戴河玩,還玩得格外開心。可我何時見過李哲?
李哲悠悠開口,“想起來了嗎?”
我茫然地搖搖頭。
腦中,忽地一閃。李哲過年在北京做的電腦屏保,最後定格的畫面,不正是那個
夏天我穿了泳衣在北戴河時拍的照片嗎?那不是偶然,是他特意挑的!
“我知道了,你跟我是同一天在北戴河玩的,對不對?”我得意地衝李哲擠擠眼。
李哲眼底盡是無限溫柔,“是,同一天,你還很英勇地跳到海里救了我。”
救人?這事倒還模糊記得。那天我起了個大早,一個人到海灘上撿貝殼,後來就
聽到好多人叫嚷,說遊艇上有人掉水裡快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