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我叫他。
但是司機已經把車子開走。
我索性坐在路邊。想抽菸又沒煙,想睡覺又不能躺路邊,沒奈何,只好用手支著頭,什麼也不說,什麼也不想,懶洋洋的打個呵欠,就差沒捫蝨子。
我悲苦的笑起來。
一個警察遠遠看見我,好奇站停在那裡注視我。
皮裘與珠寶,何嘗能夠增加我的快樂,脖子上紅寶石鮮豔如血,照不亮我的面色。
警察走過來向我說:“小姐你有什麼事?”
“沒有什麼事。”我說。
“小姐,這種時間最好別在路上游蕩。”
“到處遊蕩?我並沒有遊蕩,我正想回家。”我說。
“家?家在什麼地方?”
“劍橋,牛津路三號。”我說。
“跟我來,小姐,你永遠走不到牛津路去。”他不肯放我,“到警署來坐一下。”
“好好,”我說:“我跟你去。”
“你家裡的電話號碼,小姐。”
我報上去。“我姓姜。”我再補上姓名。
“我們很快就知道你是否在說謊了。”他向我眨眨眼。
“請。”我說。
電話撥通,來聽電話的顯然是辛普森太太,問清楚首尾之後,她在那邊大嚷,我用手掩住臉,我很疲倦,想喝酒,想洗澡。
那警察放下電話說:“小姐,你家裡人說馬上來接你,”他聲音裡透著驚異,“叫你坐著別動。”
我說:“我有別的事要做,從劍橋到這裡,要很長的一段時間,我不習慣坐在這裡等,你不能拘留我。”
“可是你家人——”
“我家人與我會有交代。”我站起來。
他只好眼巴巴的看我走出去。
我一直走到火車站,摸口袋裡的錢買車票,上車。在火車的洗手間看到鏡子,自己都嚇一跳。十鎊,我的確只值十鎊,多一個便士也沒有:半褪的脂粉,蒼白的面孔,蓬鬆的頭髮……我不忍再看下去,眼淚簌簌的流下來,沒有人能傷我的心,可是我自己能夠。三年短短的一千日,我竟能老成這個樣子,我是完了。
我用手掩住臉,在火車上一直再沒有把手放下來。
到站的時候肚子餓得發瘋,跑進火車站的飯堂就吃:黑啤酒,豬肉餅。把我們都放在孤島上,王侯與傭人沒有什麼分別。
吃完之後我叫一部計程車回家。
口袋已經沒有錢付車費,我大聲按門鈴,對司機說:“等一會兒。”
女傭來開門,我說:“給他車費。”我逕自往屋裡走,一邊打著飽嗝。
女傭追上來,“小姐,辛普森太太與司機趕到倫敦去了。”
“我知道。”
“我去與你放水——”
“你先去付了車費再說。”
“我轉頭馬上來。”
我到房間脫去衣裳,一面大鏡子對牢我。我端詳自己。再這樣子自暴自棄,無限度的吃下去,很快變成一個胖女人,一臉油膩,動作遲鈍。
我長嘆一聲。
女傭奔上來,“小姐——”?
“請你到醫生那裡,說我要安眠藥,拿一瓶回來。”
“你——”
“我洗澡與休息。”我說。
“小姐,我馬上回來,你自己當心。”女傭猶疑著,不敢離開我。
“得了,我又不是三歲小孩子。”
她頓頓的跑下樓去。
我放一大缸水洗澡洗頭,倒下半瓶浴鹽,泡上良久。女傭人很快就回來。
我問:“藥取來了沒有?”
“護士聽說是你要,不敢不給,”她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