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給他們策劃一個跟《蒙面歌王》完全不同的新的綜藝節目來。
反正一年有12個月,《蒙面歌王》才播兩個月,大家還有其他檔期可以搶觀眾嘛!
而且,即使在《蒙面歌王》播出的時候,它也不是天天播,只是每週播一期而已。
只要有一檔跟《蒙面歌王》創意和質量不相上下的節目,一樣能在其他時段創造跟《蒙面歌王》一樣的收視奇蹟。
不是其他人想不出來。
有些人或許有些奇思妙想,但問題是沒經過證明,電視臺敢用那些人的創意麼?
能保證幾千萬上億的重金花進去,收視率起得來,能賺得到錢?
在大家想來,既然是張華松策劃提供的《蒙面歌王》,那他就有可能再策劃出一檔跟《蒙面歌王》一樣火爆的節目來。
畢竟,張華松在各個領域創造的奇蹟太多了,號稱全能天才,大家都相信他肯定有其他的節目點子和創意的。
所以,最穩妥的路,就是找張華松在給他們策劃一檔跟《蒙面歌王》不相上下的節目。
《蒙面歌王》的大獲成功,讓張華松在電視臺方面獲得了很高的認可,現在已經用不著他主動去找電視臺,而是各個省級衛視,甚至央視來找他。
不過,央視是老大派頭,要的是張華松直接把節目版權都賣給他們,不是隻要授權。
他們不想節目做成功了,兩三年後卻不屬於他們,別人把授權拿過去繼續做,享受他們前面幾期成功的人氣積累。
因此,跟央視差不多是最先談崩的。
其他的省級衛視,條件各不相同。
有些電視臺要麼歷史成績差,觀眾少,張華松不願意把節目給他們做。還有些電視臺是捨不得出大錢,藉口是節目還沒播出,誰也不敢肯定火爆。
畢竟,張華松才只策劃了一個《蒙面歌王》,誰知道他後面的節目還能不能那樣火爆呢?
反正這種事就是討價還價,張華松要綜合那家電視臺的固定收視觀眾較多,並且出的價錢也要對得起他的身價。
不是說他缺那幾個錢,但價格也是衡量他業界地位和明星人氣的一個重要因素,也是證明他在節目策劃界的地位的體現。
很多節目他不大可能像《蒙面歌王》那樣親自上陣,但可以提供給其他電視臺去做。
然後,節目播出的時候一定要加上醒目的“策劃人:張華松”的字樣。
讓觀眾們都知道這節目是他策劃提供的,就跟金庸的小說翻拍的電視劇都要在片頭醒目的標明“原著:金庸”一樣。
多搞幾個《蒙面歌王》一樣的大火節目出來後,以後他的名字都能成為金字招牌,可以稱為金牌策劃人。
到時候,只要觀眾一聽說、一看到是張華松策劃的節目,就蜂擁而至,這才算厲害,也可以算是還在節目策劃界登頂了。
綜合了電視臺的收視人群和願意給出的策劃案價格範圍後,張華松從星條國回來後選擇了跟東方衛視談判。
芒果臺畢竟已經有了一檔《蒙面歌王》,而且張華松親自上陣參賽,在芒果臺收獲的人氣估計是到頂峰了。
再把新節目投到芒果臺,可能效果沒有東方衛視大。
東方衛視肯定有些固定觀眾是隻看東方衛視,從來不看芒果臺或其他外省臺的。
把節目放到東方衛視,就能收穫這批觀眾的人氣。
加上東方衛視的收視人群基數也並不低,在全國都算比較大的省級衛視,外省收視人口也不少。
並且,東方衛視也很是財大氣粗,畢竟是來自直轄市的大電視臺,給出了一個遠超其他對手的價格區間。
所以,張華松才願意跟東方衛視的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