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夜晚,媽媽抱著他跟弟弟哭。
他知道媽媽很為難,如果離婚,她將要拖著兩個孩子,他的弟弟也會變得跟他一樣,成為這個世上多餘的孩子。
為了媽媽,為了弟弟,他幫媽媽做了選擇,他帶著媽媽給他準備的乾糧,徒步回了外婆家。
外婆可憐他,想把他留在身邊,舅舅跟舅媽卻不同意。
十二歲,他離家出走,在社會上流浪了半年,被一個好心人收留了。
那是一個民辦教師,兒子病故,妻子再嫁,一個人孤零零的。當他在草垛裡撿到吳大拿時,他跟這個孩子產生了惺惺相惜的感覺。他把吳大拿留在家裡,想辦法送他上學,那是自從父母離婚後吳大拿生命中為數不多的幸福時光。
吳大拿原本不姓吳,這個姓是那個民辦教師的,他叫他叔,心裡卻早已把他當成了自己的父親。
如果日子能一直這麼下去,吳大拿或許會成為一個幸福的人,可在他十八歲那年,養父因病去世,他又成了那個無依無靠的人。他考上了大學,卻拿不出讀書的費用。家裡原有的錢都給養父治病了,還欠了別人的。為了還債,他放棄學業進入工廠打工。
他清楚,他跟別人不一樣,他習慣獨來獨往,也習慣別人叫他怪胎。他聽話是因為他不想惹事兒,他勤奮是因為他想要賺錢還債,他的格格不入,讓他成為了被欺凌的物件。
就在他習慣了那樣的生活時,一個姑娘伸開雙臂擋在了她的面前,她叫黃蕊,是廠長的女兒。
他們之間產生了感情,可廠長反對,因為嫌棄吳大拿,因為門不當戶不對。
為了拆散他們,廠長想了很多辦法,例如誣陷他毀壞了廠裡的裝置,例如舉報他,將他送到派出所裡。儘管他成了有汙點的男人,黃蕊卻從未放棄過他。她知道這一切都是她父親做的,她愛吳大拿,更覺得愧對吳大拿。
吳大拿從派出所出來那天是黃蕊去接的他,她挎著一個小皮箱,說要跟他遠走天涯。他們在小旅館裡被抓,他被廠長帶人丟進了倉庫裡,那倉庫裡有一條餓了很多天的狗,他跟那條狗展開了殊死搏鬥。狗被他咬斷脖子死了,他的一條腿廢了,一隻眼睛發生病變,慢慢失明。
他還記得,當他從倉庫裡走出來的那一刻,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變了,那種一種畏懼的,恐懼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個從地獄裡爬出來的惡鬼。
他沒再去找過黃蕊,因為知道他們不可能在一起,他也不想讓心愛的姑娘看到他殘缺的樣子,他害怕從她的眼睛裡看到厭惡,恐懼以及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