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指望不上應消除社會腐敗,給百姓帶來公平正義的“化身”,李萬明只好把希望寄託於媒體。這時,“《工人日報》風波”的另一個主角丁國元出現了。
丁國元,《工人日報》記者,時年近“不惑”。對我這個同行的電話採訪,丁國元仍以職業的敏感和嫻熟的業務水平抓住要害和重點進行簡明扼要地回答,從他輕鬆的話語裡,記者仍能感受到他當年在這件事情發生後所經受的沉重壓力。他說,險惡極了,自己當時就像波濤洶湧的大海里的一隻小船,隨時都可能被驚濤駭浪掀翻吞噬……
差點給這位敢於仗義執言的記者帶來滅頂之災的不過是一篇發表在該報“來信與調查”這一欄目裡的舉報材料。
十年之後,丁國元在網上重發了李萬明寄給他的那份“材料”,並補充說明:重發十年前《移民款不能亂用》一文,既是“移民代言人”李萬明的十年磨一劍,更是為了忘卻的紀念。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謹以紀之。
找出1996年12月18日的《工人日報》,記者首先看到的是丁國元當年所寫的編者按:
“國家興修大型水利工程,要為移民安置耗費大量資金,移民搬遷,家庭財產也會受到損失。目前,國家下撥的安置費非常緊張,渭南市的移民人均只有1000多元,但有些負責安置移民的官員卻將這筆專款挪做它用,甚至造成巨大浪費,實在令人痛心。”
以下是《工人日報》“來信與調查”欄目裡發表的李萬明給報社的去信——
編輯同志:
在陝西省渭南境內的三門峽庫區,現有移民近50萬人。在五六十年代,這些群眾為了支援國家的三門峽重點工程建設,保障黃河下游億萬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積極響應黨和國家發出的“遷一家、保千家”的號召,毅然離開了祖輩賴以生存的庫區膏腴故土,移居異地他鄉,後來,由於三門峽水庫運用方針的改變,庫區不再蓄水,中央在1985年決定撥付專項資金,安置困難移民返回庫區定居。
移民群眾返回庫區後,生活上遇到許多困難。如今年初發生的黃河特大洪汛造成的毀堤決口,就淹沒了大荔灘雨林鄉許多移民的小麥和房屋,損失嚴重。再如今年秋汛渭河暴漲,引起洪水倒灌,致使秦嶺支流決口。造成地處華陰灘的北洛、南嚴、良坊、高家等移民村的群眾被洪水圍困,僅高家村3000多移民的住房和莊稼幾乎全部被淹。因此廣大返庫移民經濟狀況一直未能改觀,急切地渴望政府能夠幫助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與問題。
信件的下一部分接著列舉了前文提到的諸如渭南地區移民辦先後數次對外違規違法挪借移民資金,下屬一些縣(市)移民部門投資搞經濟創收,累計虧損數千萬元,用移民資金給市領導購置小轎車2輛,亂花經費、濫發錢物、鋪張浪費、請客送禮等各類違紀行為。並強調,針對該辦多年來所出現的種種問題,市紀檢機關曾專門發過批評通報,責令堅決糾正;同時省審計機關亦曾作過審計結論和決定,指出:“外借移民專項資金,違反了移民資金管理的規定,移民辦應落實責任,限期收回與移民工作無關的借款,儘快投入移民專案。應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移民資金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杜絕違紀問題的再次發生。”
李萬明在信中指出:上級的批評通報和處理決定未能引起渭南市移民辦領導的應有重視,對違紀問題依然糾正不力,改進不大,甚至還出現一些頂風違紀的嚴重問題,致使國家資財遭受了更加慘重的損失。正如群眾抱怨和批評的那樣:“中央給的移民資金是‘官燈粗油捻’,耗損不心痛。”
在信的最後,李萬明強調:對於管好用好移民資金,中央早就明確規定,移民資金屬救濟性質,必須加強管理,切實用於移民事業。目睹曾經為了國家水利建設而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