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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走。走:跑。

(6)牛缺:戰國時秦國的大儒。據《呂氏春秋·必己》記載,一次他去邯鄲,路上遇上盜賊,把他的車馬衣物都搶走了。他很鎮定,沒有驚恐可惜的樣子。等他走後,盜賊害怕他去告訴趙國君主,追趕三十里把他殺了。

(7)意:神態,神情。

(8)韓昭侯:戰國時韓國君主,公元前358~前333年在位。以申不害為相,修術行道,國內安定,諸侯不敢侵伐。

(9)典冠:管理君主帽子的小官。

(10)以上事參見《韓非子·二柄》。

(11)衛:衛國。驂乘(c1nsh8ng餐聖):古代在車右陪主人乘車的人。御者:趕車人。衛之驂乘者見御者之過:據《說苑·善說》記載,西周時衛國將軍桓司馬有次上朝時忙趕路,由於趕車人緊張,馬受驚,驂乘者連忙在後邊叫喊著幫趕車,趕車人說他越職。由於他出於拯救危險,沒有受到懲罰。

(12)罪:懲罰。

【譯文】

同樣施行道德,禍福卻不一樣;同樣實行仁義,利害卻不相同。晉文公修行文德,徐偃王施行仁義,文公因此受賞賜,偃王由此遭破滅。魯人為父報仇,從容地離開而沒有逃跑,追趕的人就不再追殺他了;牛缺被盜賊搶去財物,態度和順沒有任何懼怕,盜賊仍然殺了他。文德與仁義相同,沒有逃跑與不懼怕一樣,然而文公、魯人得福,偃王、牛缺遭禍,這就是文公、魯人有幸,而偃王、牛缺不幸。韓昭侯酒醉臥床身打寒噤,典冠拿衣服給他蓋上,韓昭侯酒醒問起這件事,知道是典冠愛惜自己,卻因為超越職責的緣故,把罪過加給他。衛國的驂乘者見趕車的有過錯,在後邊呼喊著趕車,有拯救危險的意願,沒有被懲罰。驂乘者呼喊著趕車,跟典冠給韓昭侯蓋上衣服,同是一個意思。蓋上衣服是怕君主寒冷,呼喊著趕車是怕君主危險,仁愛的感情,都發自內心。然而在韓昭侯卻認為有罪,在衛將軍則認為是忠心,是因為驂乘者受賞識,典冠不被賞識的緣故。

【原文】

5·5非唯人行,物亦有之。長數仞之竹(1),大連抱之木,工技之人裁而用之(2),或成器而見舉持(3),或遺材而遭廢棄。非工技之人有愛憎也,刀斧如有偶然也(4)。蒸谷為飯,釀飯為酒。酒之成也,甘若異味;飯之熟也,剛柔殊和(5)。非庖廚酒人有意異也(6),手指之調有偶適也。調飯也殊筐而居(7),甘酒也異器而處。蟲墮一器,酒棄不飲;鼠涉一筐,飯捐不食。夫百草之類,皆有補益。遭醫人採掇(8),成為良藥;或遺枯澤,為火所爍(9)。等之金也,或為劍戟,或為鋒銛(10)。同之木也,或梁於宮,或柱於橋。俱之火也,或爍脂燭,或燔枯草。均之土也,或基殿堂,或塗軒戶(11)。皆之水也,或溉鼎釜(12),或澡腐臭(13)。物善惡同,遭為人用,其不幸偶,猶可傷痛,況含精氣之徒乎(14)!

【註釋】

(1)仞:古代長度單位。據陶文琦《說文仞字八尺考》說周製為八尺,漢製為七尺,東漢末為五尺六寸一仞。

(2)工技之人:手藝工人。

(3)舉持:使用。

(4)如:疑“加”字形近而誤。根據文意,疑“加”之前脫一“之”字。下文有“手指之調有偶適也”,句式相同,可證。加:施予。

(5)和:調和。剛柔殊和:這裡指有的是熟飯,有的是夾生飯。

(6)庖(p2o袍)廚:廚師。酒人:釀酒的人。

(7)調飯:指軟硬適合的飯。居:容納,裝。

(8)根據下文“或遺枯澤,為火所燎”,疑“遭”前奪一“或”字。醫人:醫生。掇(du#多):拾取,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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