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但是總督察是無法繼續待在紀律部隊裡了,即使是個普通人都要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代價。
今年2月,香港法院又審理了反骨仔警員涉嫌受賄案件,涉案人員是旺角警區綽號“扒手剋星”的警長馮顯樺,涉嫌受賄、並向販毒賣淫場所提供避開警方檢查方法。馮顯樺,47歲,案發時駐守旺角警區巡邏小隊,於2006至2007年間曾被調往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工作,曾獲頒警察長期服務獎章,案發後已經被停職。受賄人員是39歲中國籍男子劉劍雄及同歲的朱晏賓,被控串謀向身為公職人員的馮顯樺提供利益。
早前,ICAC接獲線報指有人從事販毒勾當,而有關勾當涉嫌受到一名身份不明的警務人員保護,廉署遂展開一項臥底行動。於2007年2月至6月間,兩名臥底探員分別化名亞俊和耀哥假扮買賣商人,先後認識首被告劉劍雄及次被告朱晏賓,耀哥的身份為亞俊的BOSS。二人向劉和朱聲稱自己從事販毒活動,耀哥計劃開辦一間私人會所從事販毒及賣淫活動。朱向兩名臥底透露,他們需要賄賂曾經負責旺角區反毒工作的警長樺哥,樺哥可以為會所提供保護及在警方向該會所採取執法行動時提供事先警告。朱更建議耀哥將會所部分股份送贈予樺哥家人作掩飾。同時劉及朱還要求耀哥分配會所部分股份給他們,作為會所裝修費及向會所提供毒品的報酬。2007年6月至7月間,馮顯樺與兩名臥底在尖沙嘴一間酒家會面及到旺角一單位視察環境,期間馮顯樺向兩名臥底傳授方法,提供如何避開警方耳目的經營貼士和坦承如果警方大掃蕩將會提前通知他們,保證他們冇事。
2月4日,法庭審理當天,安排了那兩名ICAC臥底出庭作證,為保護臥底身份,庭上設立了幾條屏風在法庭上以免臥底樣貌曝光。控方當庭播放了馮顯樺與兩名臥底在酒樓的對話,其中涉及到如何選擇營業地址時,馮顯樺透露選址僻靜比較好,不過如選人流較旺、場所較多的地區也有好處,因為可以利用警方不得閒所以不會經常掃場。還透露警方內部習慣,如:賣Y的買賣很少會令場所除牌,但是毒品會嚴重些,毒品每間酒吧都在做,其實他們區每個警察本身都知道,還說尖沙咀有酒吧日日都被警方掃場,日日都搜獲毒品,但過了幾年後才被除牌結業,都是因為有關係。同時馮顯樺也向耀哥建議儘量不要交保護F,如果有他代表警方支援,應該冇人來搞事,一切都能搞掂,而且交了保護F後H社會還會要的更多,而他們就不會要的更多了。最終法院裁定馮顯樺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有受賄罪行,判決入獄。
2009…07…08 09:02
下面是這幾年來香港警察的性醜聞,被他們抓的罪犯是劣跡斑斑,我看這些警員也都是體力太過旺盛,警花太過妖嬈,弄到邊度都系“精跡斑斑”,知法犯法,我知警察也是人,實在不行就去。。。,點解非要霸王硬上弓。雖然近年警隊仍爆出貪汙、涉案、性醜聞,但是根據全球官方資料,香港警察仍是全球最廉潔和高效的警隊之一,我哋好好嘢!
只因我實話實說,讓大家見到HKP陰暗的一面,希望講了這麼多內部FILE不會觸犯紀律,其實我早前就說過警察也是人,有忠人有奸人,但是這個特殊隊伍的事情大家平時是接觸不到的,所以不用太過驚奇,也不用就此評判HKP是醜陋的別的隊伍是光明的,因為這個世界,眼睛看晤到的事情不代表不存在。
2001年1月6日,牛頭角警署警員鄭X為女性錄口供,以熊抱式姿勢按住事主錄取指模,下體頂住受害人並摩擦,非禮他人。
2003年7月6日,天水圍分割槽警長向菲傭露槍械並非禮,被屯門法院判處三項非禮罪,案件編號TMCC2977/2003
2004年8月30日,梨木樹高階督察沙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