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並不危及自身,也便作罷,只當作流言談資。是以,在洛州歷代官員中,他算稍有口碑。
只是,薛遠鴻再假裝,他的貪念和對下位者的蔑視也終會暴露無疑。
而這,便成了他最大的漏洞。
在搶佔田地之時,他只想著要地契為證,卻早忘了,還有合約這回事。
即便漏了些文書,也斷定這些刁民不敢與他作對,越級上告,因此,不曾設防。
他是在他的格局之中,做得完美了。
可這世上的事,又能有多少完完全全在他格局之中?
“你自以為天衣無縫,可終究輸在了你不屑一顧的百姓身上。”
薛遠鴻大概從未想過這些他從來看不上眼的人,竟然有朝一日也會有反抗的勇氣。
“聯名上訴……”薛遠鴻冷笑一聲,“牆倒眾人推罷了。”
事已至此,他也只能認下。
公私混用、行賄受賄、貪汙腐敗、強佔田地,官場裡誰不這麼幹?
認一項罪和認這幾樁,在他眼裡沒有區別。
只要最重要的事情沒被發現,他就有一線生機。
能從當年的雲捲雲舒案逃出來,他也能從目前的棘手情況下金蟬脫殼。
薛遠鴻只能這般信著。
吳志文見他不知悔改、有恃無恐的模樣,眼神冷了幾分,開啟第二張訴狀,“張家女兒,十六歲,一年前失蹤,一個月後,屍體在河邊發現,被仵作認定為失足落水。”
薛遠鴻心中一驚,頓了會兒,狀似不解地問:“有何疑慮?”
吳志文冷聲道:“仵作驗屍後,官府為何不歸還屍體?”
薛遠鴻道:“張家貧窮,無錢下葬,我便令人將其火葬,難道做錯了?”
被薛遠鴻的厚顏無恥所震驚,又為他的邪魔行徑而髮指,吳志文內心的憤怒終於驅使他勇於與長年以來壓他一頭的上級對視,“薛大人倒是好記性。”
不理他的回應,他繼續道:“王家女兒,四歲,失蹤四年,至今無訊息。他們多次報案,你身為知府卻從未立案。”
隨著一張張訴狀被翻開,吳志文的聲音也越來越氣憤。
每一張訴狀都將他的怒氣疊加了一層。
“何家十歲幼子,失蹤兩年後,屍體於京城城郊發現,你替何家把人接回,也是在認屍後直接火葬。你到底在隱瞞什麼?十歲男童又是怎麼到的京城?”
吳志文怒氣沖天。
薛遠鴻太陽穴跳了跳,“我承認,是我瀆職……這些都是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