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臺灣不買的話,美國會有什麼反應?在訴訟過程中,臺灣軍購案應暫時停止,等美國聯邦法院解釋法律後再說,這對臺灣是非常有利的。
我們曾問過李傑,買了武器後,臺灣能守多久?他說可以守14天,本席查閱記錄後發現,所謂守14天是出自美國的要求。守14天之後美國會不會來?李傑不便說,因為美國並沒有答應。美國是根據《與臺灣關係法》決定要不要來,而《與臺灣關係法》有兩個重點,一是美國自己保持打擊的能力,一是對臺灣嚴重關切。本席在給小馬哥的信中特別提到,美國眾議院主席主張訂定《臺灣保護法》,但是後來並未透過。可見美國立法並不是要保護臺灣,只是嚴重關切;所謂嚴重關切,充滿了解釋的彈性。美國曾於1956年、1975年、1976年、1979年四度表示嚴重關切,最後都按兵不動。本席在“外交委員會”曾逼問李大維,如果臺灣力守十四天,但是卻成了一片火海或是廢墟,美國還會來嗎?李大維回答說,美國不會來。因此如果臺灣在兩三天以內被打成火海,美國就不會來,而臺灣什麼都沒了。本席在此提出一些具歷史背景的觀點,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