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我也樂呵,生平第一次有極大的成就感。我忽然覺得,其實我是有成為一個好女人的天分的,只要那個讓我甘願的人出現。
酒足飯飽後,我們回到床上,他躺著望天(棚),我趴著翻書。他的書不多,可對我來說比他架子上的大部分CD耳熟能詳多了:翻來翻去不是海子王小波,就是卡爾維諾卡夫卡。都是舊版本,可保護得蠻好,看得出被他愛不釋手了好多年。還有一本《狂犬吠墓》,我突然想起著名的“三百條短褲”一詩,於是把書給他,“幫我把那段找出來。”他翻了翻,遞迴給我。
即便已經有了心理準備,可親眼讀到,我還是景仰地噴了。左兄這樣寫道:“臨睡前我想出了一首詩:一條短褲,一條短褲,一條短褲,一條短褲,一條短褲,………(此處略去二百九十次“一條短褲”,原文三百個排下來一個不少,刷了一頁多)………一條短褲,一條短褲,一條短褲,一條短褲,一條短褲,我藏著一條喝滿精水的短褲。”
“覺得怎麼樣?”他懶淡地問。
我氣兒還沒順回來,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清清嗓子假模假式地評論,“可以說他先鋒,也可以說他庸俗。天才與白痴之間不也就一線之差?就像疼痛與快感,腐朽與神奇,生與死,愛與恨。”
他歪頭看著我,腦子裡不知翻湧著什麼,忽地把我拉近,讓我枕著他胸口,對我說,“你答應我件事兒。”
“說。”
“以後不管發生什麼,不許離開我。”
十四
買譜買菜,□做飯,吃飽吃好,翻書聊書。在又做了兩次地球人都愛做的事後,我們看看錶,七點半了——六個小時過得還挺快。
我洗碗筷,他洗澡,然後準備出門,進行我們的首次正式約會。這麼說是因為,第一次是偶然相遇,第二次我中途暈倒,第三次他貿然來訪,哪也沒去,都不算數。
這次出行的交通工具——他的二八腳踏車,是個老永久。這種車我曾試著蹬過,結果是還沒騎出去就當眾跌倒。現下我眼見著高錚跨上去以後在車子不傾斜的情況下那腳還能輕易落地,就恍然大悟了:這壓根就是男人的車,尤其是戰士這種人高腿長的。
他問我,“坐前邊兒後邊兒?”
“後。”前邊我屁股硌不起。
“你上來我試試,我沒帶過人。”
我蹦跳著跨上去,像坐在摩托後面那樣,腿搭拉在兩旁。院子大,他騎了幾圈兒,重點揣摩如何拐彎,說句“成了”,就帶著我這樣出門了。
一路途徑小半個海淀和大半個西城,對話都是用喊的,四十分鐘的樣子,到了。勝利影院,老字號了,貌似我小學的時候隨校來看過幾次革命電影。天色已暗,門口等場的人並不多,他鎖好車子,我問他,“累不累?”
他抿嘴搖頭。
“逞強吧你。”明明後背都是汗,我貼著坐了一路,臉都跟著溼了。
他改口,“好吧,有點兒。”
這還差不多。他說,“等我,我買票去。”
我在原地站著,亂看:左邊是對男女,年紀與我相仿,該是情侶;右邊是一中年男子和一十歲左右的男孩,估計父子;斜前方仨女孩,嘀嘀咕咕的興奮勁一看就不過二十,好姐妹唄;左後方倆男的,都架著眼鏡,談笑風生,貌似同窗或同事………我不是喜歡研究陌生人,我打量他們是因為自從我和高錚到達這裡,這些人就突然產生了一個共性,那就是盯著我倆看,好像多不可思議似的。我左思右想也琢磨不出來,我倆究竟哪裡不對勁,值得別人如此詫異著關注,關注著詫異?
這些人裡,小朋友最好下手,他爸爸去給他買飲料,我趁機搭茬,整出一幼兒園阿姨式的慈善微笑,“小朋友幾歲了?”
“九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