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了杯雞尾酒,付賬後身上剩下的錢全給侍者做了小費,然後在吧檯前撥了個電話。
“他怎麼?”我難以置信。“20分鐘後他該來接我去機場的。我的信用卡還在他手裡呢!”
酒吧侍者抬頭看了看,似乎有些興趣。
“那我怎麼辦?”我生氣地責問。“我上哪兒過夜?”我搖著頭,手插進頭髮。“哦,天哪!”我叫道,結束通話電話,把手機放進外套口袋裡,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第二天早上醒來,我發現自己躺在那位侍者家沙發上,侍者就站在我身旁。一個女人在他身後狐疑地瞥著我身邊的西裝和旅行包。
“嘿,夥計,”侍者說,挺難過的樣子。“我們得上班去了,你看……”
“好,沒問題,”我說。“我這就走。”
6 我在曼徹斯特,從一家著名酒店的前臺偷了兩張信用卡,還在一家畫廊從一個男人身上偷了一張,當時他正脫下外套,對兒子講解。卡到手後,我徒步走到火車站,搭上去倫敦的火車。我取出膝上型電腦,開啟。機器啟動,出現我從網際網路下載的一張屏保圖片,太陽照在一小塊沙灘上,光滑如絲,了無足跡。兩棵棕櫚樹間,一張吊床垂下。我正待多看幾眼,畫面已切換到啟動介面,我選了接龍游戲。 。。
第四章 小偷生涯(4)
一路我都在玩遊戲,車到倫敦,我下車走進優斯頓站繁忙的前庭。站在那裡,我並未有什麼特別的想法,可是突然間卻感到一陣強烈的不安。思緒和壓力像矢雨一樣襲來,我一時幾乎暈厥過去。我把包扔到地上,雙手掩住臉。衣服下面,能感覺到一粒粒汗珠滲出,與此同時,這場毫無來由的攻擊緩了下來,逐漸成形。明白了原委,我垂下手;可是這明白,其可怕絲毫不亞於不明白。我站在那裡,看著所有人匆匆從我身邊走過——他們去往不同的地方,做不同的事情,計劃不同的生活,用手機跟不同的人通話——這時我腦子裡就只有一個念頭:我無事可做。
7 這晚我在“諜影”酒吧,那是自稱格拉斯哥檔次最高的一家。打從在想象公司上班那些日子,我就是這裡的常客,做起東來沒完沒了,風光無限的同時,也惹得不少人煩。當晚我醉得有點過分,膽子也忒大了點。我一連買了三輪酒,而且是用三張不同的信用卡、以三個不同的姓名付賬。即便在最鬆懈、最不擺譜的地方,如此膽大妄為也難有好果子吃。
我遞出第三張信用卡時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大錯,收卡的是前兩輪買單的同一個侍者。如果起先我謹慎些,這人或許不會注意到姓名的不同,但我剛才實在太放肆了。從鏡子裡能看見他走向刷卡機,然後半道停下來。他轉身朝我走來,我則起身拼命衝向門口。酒吧裡滿是人,我連推帶拉穿過一群群人,不遠處大門已經在望。我悶頭繼續前衝,離門只有一兩米處,還是讓保安給逮住了。
那天晚上,躺在警署的拘押室裡,我心想這回肯定要蹲監獄了。對我的控罪越來越多,而且多半我已經缺席了一次庭審。上次回家時,我看到床上有一沓像是官方的信件,直到離家也沒開啟。可吃完早飯,一切又和先前一樣:提起控罪,在檔案上簽名,然後釋放,重獲自由身。連錢包裡的錢都還給了我。我叫了輛計程車去皇后大街車站。司機把車開下馬路牙子。
“去那兒幹嘛了,”司機說,一邊朝警署揚揚頭。
“看一個客戶,”我回答。“我是律師。”
“哦,是嗎,嗯哪,”司機不鹹不淡。
“他偷了好些信用卡。”
司機抬頭看看我,“幹嘛使?”
“喝酒,買衣服,下館子,還買了檯膝上型電腦,”我說,看著車窗外寒冷清晨陽光中上班去的正常人,“還住高階酒店。”
“高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