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禾到了縣衙正堂,就看到了任方埋身於案牘之間,正在翻閱一些公務上的竹簡。
“縣宰有禮……”
魚禾一禮,走向了任方。
任方聽到了魚禾的聲音,起身還禮。
還禮過後,坐在一堆竹簡中,揉了揉眉心,吐槽道:“葛平那廝還真是不當人子。不到一年,積壓的案子超過了五十件。
其中有一些證據確鑿,隨時都能判的,也置之不理。”
一縣之地,有五十件的案子,魚禾用後世人的眼光看,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可是在古代,卻很平常。
古代告官,遠遠沒有後世那麼容易。
衙門中又有一些貪得無厭之輩,藉此大肆斂財。
所以百姓們發生一些小的糾紛,大部分情況下,會選擇請一個人從中調解,最後達成和解。
中間可能會給中人一些好處,但遠比去衙門告官要實在。
所以能出現在衙門裡的案子,大部分都是那些大案要案,又或者是一些大族告貧民,或者貧民告大族的案子。
像是什麼東家拌嘴了、西家打架了之類的案子,根本不可能出現在衙門。
“葛平掌權的時候,只顧著斂財了,哪有心思去處理案子。他能將這些文書全部留下,讓你有東西翻閱,就不錯了。
若是換成其他人,恐怕早就將東西燒乾淨了。”
魚禾笑著道。
任方思量了一下,瞅著案牘之上的竹簡,苦笑著道:“也是……若是其他人掌權,恐怕這些貧民狀告大族的文書,不會出現在我面前。”
葛平跟平夷縣的大族不對付,所以大族們犯得事,他都存著。
若是碰上了一個跟大族交好的縣尉,那恐怕早就幫大族掃清了這些麻煩。
“小郎君昨夜在草穀場鬧出的動靜可不小,今日來找我,想必跟草穀場的那些夜郎人有關吧?”
任方在感慨過後,盯著魚禾問。
魚禾笑道:“你的訊息倒是靈通。”
任方翻了一個白眼,“草穀場就在縣衙邊上,你們昨晚喊的那麼大聲,我又不聾,怎麼可能聽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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