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為什麼,我的心生生揪著疼,疼到難以呼吸。
天亮了,學姐離開了我身邊,我知道她去找林依了。我在階梯上默默坐著,沒有去見她最後一面。十五分鐘後,我的手機進了一條簡訊,是學姐發來的,簡訊內容很簡略,只有三個字:&ldo;已出發。&rdo;
我站起身,長久保持著坐姿,血液不迴圈,一站起來就雙眼發黑,我急忙撐住牆壁,緩了好一會兒才漸漸恢復正常。我邁著僵硬的步子走回家中,開門,換鞋,然後呆呆地站在客廳裡。房中還殘留著一縷幽香,那是她身上的香氣。我忽的加快腳步,一頭扎進她的房中,空蕩蕩的床,再無衣物的衣櫃,我緩緩靠著牆壁坐下,無聲流淚。
她真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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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後的一週裡,日子過得了無生趣,每日裡我只能找大量的事情給自己做,查資料,作證據,推演方案,蒐集案例。我將我全部的心思投入了這一場離婚官司,我想這將是我人生中第一場官司,也是最後一場。我會盡全力完成它,為了她,為了我自己,為了我們。
她沒有推拒我作為她的辯護律師,我把這當做她對我最後的一點情誼。而聽學姐說,這幾日她並沒有頹喪度日,也沒有恢復原狀,反而主動積極配合治療,病情好轉快得驚人。我兩個月來對她的引導並沒有白費,她也很聰明,明白自己現在最該做什麼。只有她康復的情況越好,官司勝利的天平才能越加傾向於她。
然而她至始至終都沒有再提起我,亦或表現出對我一絲一毫的眷戀。即便學姐沒說,我也是知道的。她不在乎我是否難過,她只是集中精力地想要贏得這場官司。我只能把這場官司當做我和她最後一次並肩作戰,我唯一能為她做的,就是幫助她勝利,幫助她洗刷人生中的恥辱。之後我就放手,放她離去,割捨掉這一段難堪的愛情。
我人生中最難熬的春節終於過去,3月1日,我前往法庭立案,因為我搶先一步提交訴狀,所以林依為原告,張裕成為被告。3月7日,法院下達調解通知。結果可想而知,調解無效,等待法院下達開庭傳票。3月11日,傳票下來,定於4月3日開庭審理。
終於,一場漫長又艱難,且幾乎未有前例的離婚官司開始了。
☆、第十七章
我再次見到林依是在開庭前三天,也就是4月1號。這場官司有許多細節和注意事項,我必須與她商量。我們見面的地點在學姐私人診所的會議室裡,除了我們倆以外,林依母親和學姐也陪同在場。
她看起來整個人正常了許多,長發特意打理過了,飲食似乎也不錯,使得她原本瘦削枯槁的身軀變得豐腴了不少,看起來舒服多了。她的臉色也不錯,即便沒有化妝,看起來也健康許多。若是開庭時在能再化一點淡妝,她那美麗嫻靜的氣質就能完全凸顯出來,讓人完全看不出來她患有精神疾病了。
我與她大年初六之後就未曾再見過,算算日子,到現在也有一個月多了,看來這一個月的治療使得她的精神狀態有了顯著的好轉,或許我不在她身邊,她的病情反而能康復得更好。我忍不住這樣自嘲。
她表現得非常禮貌隨和,與我說話時也很溫和,她的口齒不再僵硬,說起話來也流利了許多,與正常人無異。除了臉上表情淡淡的,連社交性的笑容都不怎麼出現之外,她已然能夠歸於正常人的範疇之中。她對我的態度就是對待一位幫助她的律師的態度,再正常不過,尊敬又感激,但又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反倒是她的母親,見到我後難免千恩萬謝,各種各樣的情緒自然地流露出來,顯得激動許多。
我心下難過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