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無法坦然自若地面對英傑,可是,在英傑失憶後,再次遇見英傑,他卻發覺一切還是一樣,他對他還是戒備不起來,心裡還是認為不會傷害他,就像以往那麼相信他一樣,他發現,只要面對英傑,他似乎永遠都學不會遠離一樣,或者說,是永遠都逃離不了,緣分的事情不說,反正他對這種輿論向來是嗤之以鼻,但他們的身份,似乎把他們套在了一起,永遠擺脫不了對方。一次又一次的相信,一次又一次的傷害,連他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那麼信任那個傷他那麼深的人,難道就只是因為英傑失憶了嗎?
太接近英傑,他會變得不像自己,所以他不想再跟他往來,偏偏這次是他救了他,在道上混了那麼久,他有一個原則是人盡皆知的,那就是知恩圖報,欠人人情他是一定會還的,而英傑所要求的‘報答’,就是跟他做朋友,他能有什麼辦法?
“不要想太多,我沒想到他會突然出現,也還好他出現了,我才能活著回來。”吃過晚飯,送走了英傑,兩人一起坐在沙發上看電視,辰逸朝他嘴角親了一下說道。少華漸漸地明白,辰逸主動的吻,是為了讓他安心,不想讓他想太多 ,他發現,似乎每次他有心事,他在不安,在嫉妒,辰逸都會用這種方式安撫他。
“我知道,就是因為他救了你,我才能夠忍受讓他呆在這裡,像朋友一樣招待他。”少華說,臉色還是有點不快,要不是因為這點,他以為他會對他那麼好?還做飯請客?哼!如果不是因為他救了辰逸,或者他還是會請客的——只是他會在裡面下砒霜!
“謝謝你這麼包容我。”他看著他說,同樣身為男人,他當然知道沒有一個男人會那麼大肚量,少華也不例外,但少華卻處處包容他,少華心裡明明恨英傑恨不得殺了他,卻為了他,放下了那些仇恨,像招待朋友一樣招待英傑,今天如果換做是他,他一定做不到,所以,遇到少華,他應該覺得慶幸吧?慶幸跟他共度一生的人,是處處以他為中心的男人——是不是女人無所謂,他從來沒在乎過這一點。
第二百三十一章、 單槍匹馬救人
“只有口頭上的感謝不可真誠。”少華說,暗示的已經夠明顯了,他知道辰逸不會不懂。臉一紅,每次主動親吻少華他都要有很大的勇氣,自己主動是一回事,被要求主動,又是另一回事。
朝他的臉靠近著,他知道少華不會滿足於只是親吻臉龐,他把唇印上他的,輕輕摩挲啃咬,很快的,對方把這輕柔的吻加重加深,化被動為主動,變成一個法式深吻。
現在連少軒他們都已經會主動離開了,只要他和少華在一起看電視,那兩個人總會自動消失,順便撈上睿城,不是出去散步,就是躲在嬰兒房裡跟城城玩遊戲,估計是不想當電燈泡吧。
因為車子被炸掉的原因,辰逸決定暫時不買新車,這一次聽從少華的一件,隨身帶了幾個保鏢,讓司機接他上下班,也就是說,原本他老頭專屬的車現在變成他的,他想把那個女人解決了之後再恢復以前的生活,要買到時再買,免得浪費。
而他所說的警告,就是找人去拆米家公司,順便留下警告信,讓他們不要太囂張了,本來是想讓人直接解決那兩個人——其他人沒得罪他,他暫時還不想動手,但是一想到他老頭之前是在警界混的,那個女人又是他老頭的老婆,估計老頭不想他這樣解決吧?他才遲遲沒有動手,想要等老頭醒來了再好好商量——所以說他討厭跟他太親近了,因為跟他老頭太親近的話,他做什麼事情,都會顧忌到他。看吧,原本多麼簡單的一件事,直接找人解決事情就可以了結,結果他又要顧忌到他,還要等他醒來才能商量對策,浪費了他多少時間?誰知道那老傢伙要猴年馬月才能醒來?
得到辰逸做朋友的准許,英傑開始肆無忌憚地上門蹭飯,當然了,偶爾會帶上哲聖,但也只是偶爾。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