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魯夫人文姜,自從哥哥齊襄公被殺後,日夜哀痛追憶,生病了,宮女太監請來莒國的醫生前來看病。文姜一個人孤單太久,見到男人來了,難以控制內心的慾望,就把莒醫(沒有名字,就稱呼他莒醫了)留下來喝酒,然後就和他私通了。
注:【莒:ju,山東莒縣】
文姜病好之後,莒醫回國。
文姜過幾天又想了,就藉著看病求醫的名義,來到莒國,找到這個莒醫,就住在他的家裡,讓他陪著自己。
先後來了幾次。
莒醫有點受不住了,就推薦個其他人替換自己。
文姜雖然老了,但慾望還很強烈,總覺得這倆人比不上自己那個情哥哥諸兒(齊襄公)。
周惠王四年,也就是公元前673年,秋七月,文姜病勢加重,死於魯國的別寢(非皇宮的其他地方)。
文姜臨終前對魯莊公說:“當年給你定的娃娃親,齊國的公主、你的表妹已長成十八歲了,你應當趕緊娶回來,以確定正妻夫人的位子。不要顧忌我的守喪之禮,這樣我就瞑目九泉了(齊女今長成十八歲矣。汝當速娶,以正六宮之位。萬勿拘終喪之制,使我九泉之下,懸念不了)。”
注:【正六宮之位:指居王后之位。王后可統帥六宮。】
又說:“齊國剛成為霸主,你要小心謹慎地處理好合作關係,不要把世代友好的關係搞砸了(齊方圖伯,汝謹事之,勿替世好)。”
文姜交代完後事,就死了。
魯莊公按照正常的規格辦理了喪事,遵照母親的遺言,當年就去齊國提親,商議操辦婚禮的事情(莊公喪葬如常禮,遵依遺命,其年便欲議婚)。
大夫曹劌說:“大喪殯葬期間,就議論婚事,這不符合禮儀,也太匆忙了。請等三年守孝期滿再說吧(大喪在殯,未可驟也。請俟三年喪畢行之)。”
魯莊公說:“這是我母親的遺命,他都說了,不要顧忌守喪之禮。在喪葬期間議婚,確實有點著急了,等三年守孝期滿,又太晚了,那就取中間的吧,明年再說(吾母命我矣。乘兇則驟,終喪則遲,酌其中可也)。”
注:【乘兇:古時父母剛死尚未成服就婚娶叫乘兇】
於是就定在週年以後,和齊國世卿高溪確定之前定過的婚約,請求齊侯同意自己前往齊國,舉行送彩禮和訂婚的儀式(遂以期年之後,與高傒申訂前約,請自如齊,行納幣之禮)。
注:【期年:一週年】
齊桓公以魯侯守孝期限不夠為由,推辭了,約定三年守孝期滿再說。
到了三年守孝期滿,也就是公元前670年,才開始討論婚期,選定在秋天的吉日。
當時魯莊公在位已經二十四年,時年三十七歲了。
魯莊公為了取悅齊國的公主,舉辦了盛大豪華的婚禮。又想到自己的父親魯桓公死在了齊國,今天又娶了齊國的公主,心裡總是不太安穩,就重新修建一座桓宮,把柱子漆成紅色,把椽子雕刻花紋,極盡奢華,用來安慰死去的老爹。
大夫御孫切諫,不聽。
注:1【桓宮:魯桓公之廟。周王及諸侯死後都可以立廟】
2【切諫:直言極諫。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八十二回:“太子友知吳王復欲與中國會盟,欲切諫,恐觸怒,思以諷諫感悟其父。”】
這年夏天,魯莊公來到齊國親自迎親,到秋天八月,姜氏到達魯國,立為夫人,史稱哀姜。
婚禮當天,魯國高階官員的家眷,都來向哀姜行見小君之禮,所送禮物,一概都是錢幣。
注:【行見小君之禮:夫妻一體,婦從夫爵,所以叫小君之禮】
魯國大夫御孫私下裡感嘆:“男子送禮,厚禮是玉帛,薄禮是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