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邊緣,將她灑在枕頭上帶著香味的髮絲撥到一邊緩緩躺在上面,一點點將手臂搭在她腰上,嗅著溫暖好聞的味道,我緩緩閉了眼。
即使身下微微脹痛著,但這馬上就被我忽略了。
我太累了……
我似乎對這件事上了癮。
從一週只去兩次到三次,四次,甚至幾乎每天。
她睡得沉又老實,只保持著一個姿勢,一直到我凌晨三點鐘左右離開。
人總是想要得更多。
得到了安穩的睡眠,我卻不再滿足於只將手搭在她腰上。
抱著這麼舒服溫暖又充滿安全感,何不抱得緊一點?反正她睡得沉,不會發現。
當晚我就實施了這個想法,輕輕托起她的頭,將我的另一手放在她的脖頸下。
那一晚似乎睡得更舒服了。
等我得寸進尺的方案一一實施之後,已經不拘泥於只用一個姿勢抱著她,也許會將她輕輕轉過身來,面對面抱著,或者抱到另一邊睡。
只是,發生了一件事,才讓我意識到自己在幹什麼蠢事!
近來開始降溫,我不假思索的掀開毯子蓋在自己身上,將手重新放回她腰上的那一刻才察覺到詭異。
為什麼掌心接觸的地方乾燥,細膩,就像……面板?
輕輕上下移動手指,似乎……全身都沒有一塊布料的觸覺?
當沿著她的腰側劃過臀側繼續往下的時候,我的手突然被捉住。
心瞬間發涼,也猛的清醒過來。
我他媽的這幾個月到底在幹什麼!??
如果被她發現怎麼辦?
手槍沒帶在身上……
直接用扼的?
她並沒有任何醒來的跡象,似乎是下意識的,抓起我的手重新放在她腰上,又順著她頭下枕著的、我的手臂,往我這個方向挪了挪,直到溫熱細膩的面板貼在我胸膛上。
我僵著身子,下半身脹痛得要命。
我到底怎麼了?
我這是在幹什麼?
第二天我就停止了這件愚蠢的行為。
我不討厭她的碰觸,這是事實。
但是整件可笑的事為什麼會這麼順利的就進行下去了,甚至心裡還會覺得理所當然?
有好幾次從Bank回來不是往家裡的方向開,而是直接拐到她家的門口,等著房屋裡的所有亮光全部熄滅……
我該停下來。
這種行為就像那些藏在下水道里的灰老鼠一樣!直到晚上沒有人注意的時候才敢出沒!
我恢復了原來的樣子。
即使徹夜睜著眼睛,直到天明,我也不再往車的方向挪動一步。
甚至為了這事好幾次將鑰匙扔進馬桶裡衝了。
當然,我可以手動啟動。
當出現在那棟熟悉的房門前,我又愣住了……
沒關係,明天,明天再開始,明天就不來了。
從明天開始……
我讓Cobb走的時候把車也開走,第二天早上再來接我。
但是到了晚上,想把所見的一切東西撕碎的煩躁又來了。
我反覆在房間裡踱步,用匕首割破一件又一件衣服。
盯著手裡的匕首發呆,我在幹什麼?
讓我偉大的父親看笑話嗎?
我不該感到開心嗎?我喜歡上了一個女人!
我跟他不一樣!
在腰間塞了兩把槍,我向市區的方向走去。
走了近三英里,我才發現自己真是瘋了!
氣悶的又返回來。
明天,明天我就解決這件事情,先熬過今晚,只要熬過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