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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求你拿著嘛,我現在是一家之主!賭博賭博,高尚工作,輸了別開腔,贏了買豬頭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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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書生竟是大力士

爸爸上街趕集去了。

媽媽張羅著餵雞鴨,還有圈裡的兩頭小豬,兩頭大豬。

羅亮把院子裡的曬壩掃乾淨,把昨天收回來的包穀挑到壩裡去曬,曬乾了後包穀棒子需要人工把它上面的米粒用手搓下來。

四川的中部丘陵,是典型的小農經濟,沒有機械化,都是手工作業,比較落後。羅亮忙完這一切,挑起家裡最大的籮筐,去地裡收包穀棒子回來。

媽媽說:“亮子,現在天氣涼快,還是背揹簍去,這一擔子粗裝裝一百多斤,裝實在了兩百斤左右,一般的人都挑不動的,你那肩膀,會磨蹭掉皮的。”

“沒事,媽媽,我是大力士!”羅亮揮舞拳頭,笑呵呵的。

他現在的最低階的力字訣,也讓他是個當之無愧的大力士。

“你頭上還有傷,別逞強,你爸爸已經認同你了!”

“呵呵,我知道!爸爸接受了我那一百元,我就知道他認可了我的吃苦耐勞,我現在是要磨練我自己,在農村創業,我是很認真的!媽媽!!”

“那好吧,小心頭上的傷口,感染了就麻煩了!”

“沒事,皮外傷,中午休息我會上街去看醫生的!”

“小心點,籮筐裝包穀不要太滿!”

“恩,我知道了!”

羅亮挑起籮筐出門,大路小路上,絡繹不絕的人們都朝街上走。

這鄉下趕集三天一場,而且都是上午,到了中午,就散場了,大家都做完買賣回家吃飯了。至於下午,除了流氓和酒鬼,沒有什麼閒人在街上逛。

來龍鄉現在的買賣生意都集中在新街和農貿市場裡。

羅亮一出門,就不斷的遇上同社的熟人,大家看羅亮挑一擔大大的籮筐,都打趣他肯定挑不動,沒有人知道羅亮是回農村來種地,即使知道他們也不願意相信,他們都以為羅亮是放假回來幫父母的忙的。

“羅亮,回來去趕集啥,你一個大學生幹什麼農活嘛,你父親一個人都不夠幹,走走走,街上打麻將!”一個身材高瘦一張馬臉的中年人開羅亮的玩笑,一邊說一邊把他的籮筐從扁擔上取走一隻。

這個人叫潘文仲,不認識字,跟羅亮是一個社的。羅亮家最大的一片地就在他家的屋後。這人八字鬍,小眼,馬臉,光著膀子,褲腳一隻卷在膝蓋上,一隻放下來,腳上一雙涼皮鞋沒係扣,搭拉著耳朵踩在鞋底。

潘文仲一直在家鄉混,偶爾出去一下遠門,他的名聲在這一代不好。他是來龍街上有名的扒手,潘家兄弟四個,都做這一行業,跟周圍鄉以及縣城的扒手團伙都有來往,在來龍鄉是個人物。

以前,羅亮小的時候,自己家裡栽種的桑葉和豬菜,沒少被他偷,卻把他沒有什麼辦法,一是拿不了他人,二是拿住了也不能把他怎麼樣,就是報官,事情太小,也沒有什麼辦法,打吧,打傷了你必須負擔醫藥費。

後來老羅頭毛了,在白天把社長村長喊起,直接去到潘文仲的地裡,把他地裡的包穀秧苗全部連根扒拉出來,用鐮刀割成兩半,沒人敢去攔,潘文仲四兄弟站在一邊,臉色變成了豬肝色,也不敢上去跟老羅頭拼命。

那次,老羅頭的背上背了一把大砍刀,磨得透亮,早做好了殺人的準備。

從此,老羅頭名聲大震,他家的桑葉豬菜就再也沒有掉過,偶爾有被人偷,也不知道是誰幹的,也就算了。

現在,這潘文仲早就不再偷桑葉和豬菜,他來錢的路子多了,看不起桑葉和豬菜的利益了。

羅亮對潘文仲沒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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