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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願吃世俗中的食物,只因為麒麟沒有這種需求罷。

而這是雲帆第一次見到的,怎麼說花山上的白狐,同樣是一種靈物,它卻喜好吃千年靈芝,吃金丹。大概是由於兩種不同的動物之迥異之處罷。雲帆心裡想道。

晚飯很早就開始了,人不多,主客加起來不到十人的樣子。氣氛卻很是熱烈,馮丁山始終沒能勸服自己的女兒,讓自己能在這樣的宴會上喝上一杯酒。他只能以湯水代之,以此勸著雲帆三人,在明rì的離開之前的這個晚上,得多喝幾杯。他的管家和周復兩人自然作陪在一邊,這是生力軍,是勸酒的主力。

雲帆酒量一般,他的兩位師兄同樣如此。所以幹下幾杯酒之後,酒就轉為慢慢地喝了。在這種氛圍之中,雲帆多少能感受得到些許家的味道,一如他的對文縣之具有好感。

馮盼盼陪喝了一小杯,臉sè已是酡紅,耐看的那張臉,看上去更是嬌豔。有爽快之人,有親近之人,更有美sè在身邊,這大抵是難得而常見的江湖人之酒桌一景。雲帆偷偷的看了馮盼盼一眼,便沒有繼續下去了。偷看,怎麼說都是不禮貌的,而光明正大的看,雲帆暫時還做不到,他的臉皮比起以前要厚,可在臉皮比城牆還厚的人面前,尚顯得嫩薄。

眼前沒有臉皮厚的人。晚飯開始得早,結束之時,亥時已過半。這一頓飯,馮丁山雖然沒能喝上酒,卻算得上是賓主盡歡。男人之間的感情,在酒桌之上時,能得到加速,這是很可肯定的。酒是一種拉近雙方關係的媒介,於無防備之時,更是如此。

雲帆三人沒有放開口去喝,因明rì仍需趕路。歇了幾天,從趕路的狀態中轉為遊逛,無聊賴的時光卻不多,人在走動,有事情可做,就不會生出無聊的感覺來。帶著滿意,一肚子的滿意,雲帆三人回到了他們的房間。接下來的吐納,或者是打坐,自不在話下。習慣的力量就是如此,人會在不經意之間,受了習慣的支配。若一下子將這種習慣丟掉,整個人之不適應,會讓這個人沉不下來,就如一個勞作了大半輩子的農人,若突然轉入城市,要讓其過起享清福的rì子,無事可做,這種集聚了幾十年的習慣,跟閒著的rì子,會發生強烈衝突,新來的rì子總往往要被擊敗,倘非如此,人就要病倒。

雲帆等三人的習慣,便是接近於農人之勞作,需以進步來應對之。如此看來,很有幾分癮xìng了。但是,這個世間上,能有多少的物事,多少的工作,沒多少存有幾分癮xìng的呢?習慣,那就是習慣,其力量不小。

第一百七十二章 莫名之煩躁

麒麟入了文縣,到了馮盼盼的家。雖然不死心,中山狼卻感到無能為力了。它做不到在人煙稠密處,硬生生將那隻麒麟扯出來。對於人類,雖然中山狼很有幾分不屑,但它也知道,人類之中,比它強大得多,能構成威脅的人,並不少的。就拿那個道士來說,每一次刻意的靠近他,中山狼便抑制不住心跳加快些,這是對於危險的本能反應。其實不止是那個道士,這麼些年,中山狼同樣在別的強大的人類身上感受過這種無力感。

眼睜睜看著獵物就這樣消失?不是中山狼的作風,那還能怎麼樣?中山狼掉頭離開,是在雲帆等人進入文縣之rì,它暫時想不出辦法來,暫時的離開,追逐另外一個較容易得到的獵物,是明智的選擇罷。

雲帆的出門,不過是十來天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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