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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部分 (第2/5頁)

活人吃東西沒有禁忌的日子,鬼神吃東西為什麼有禁忌的日子呢?如果鬼神果真有知,和人沒有什麼不同,那麼祭祀鬼神就不應當選擇日子。如果鬼神無知,不能吃東西,即使選擇日子進行避忌,那又有什麼好處呢?實際上,各種各樣的祭祀並沒有什麼鬼,死人也無知。各種各樣的祭祀是為了報功,表示不忘記先人的恩德;對待死者和侍奉活人一樣,是表示不背棄死去的人。祭鬼不會得福,不祭也沒有災禍。祭與不祭,尚且沒有什麼禍福,何況日子的所謂吉凶,怎麼能帶給人福禍呢?

【原文】

70·8如以殺牲見血,避血忌、月殺,則生人食六畜,亦宜闢之。海內屠肆,六畜死者,日數千頭,不擇吉凶,早死者,未必屠工也。天下死罪,各月斷囚亦數千人,其刑于市,不擇吉日,受禍者,未必獄吏也。肉盡殺牲,獄具斷囚。囚斷牲殺,創血之實,何以異於祭祀之牲?獨為祭祀設歷,不為屠工、獄吏立見,世俗用意不實類也。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諱,持二非往求一福,不能得也。

【註釋】

闢:通“避”。

屠肆:屠宰鋪。

各:疑當為“冬”,形近而誤。

見:據章錄楊校宋本作“日”。“立見”無義,“立日”與“設歷”相對為文。二非:指上句“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諱”。

【譯文】

如果由於宰殺牲畜要見血,應當避開血忌、月殺日,那麼活人吃六畜,也應當避開忌日。全國的屠宰鋪,每天宰殺的六畜有好幾千頭,不選擇吉日凶日,先死的,不一定是屠工。天下犯死罪的人,到冬季處決也是好幾千人,在市上處決他們,不選擇吉日,遭受災禍的,不一定是獄吏。肉賣完了就要殺牲口,定案完備了就處決犯人。犯人被處決牲口被宰殺,被殺流血的情況,與用來祭祀的牲畜被殺流血有什麼區別呢?偏偏為祭祀制定曆書,不為屠工、獄吏規定吉凶日,這是世間習俗用意不完備充實的地方。祭祀不該祭祀的根本不存在的鬼,又迷信不該相信的那些忌諱,抱著兩種錯誤去祈求一種福佑,是不能獲得的。

【原文】

70·9沐書曰:“子日沐,令人愛之;卯日沐,令人白頭。”夫人之所愛憎,在容貌之好醜;頭髮白黑,在年歲之稚老。如醜如嫫母,以子日沐,能得愛乎?使十五女子,以卯日沐,能白髮乎?且沐者,去首垢也。洗去足垢,盥去手垢,浴去身垢,皆去一形之垢,其實等也。洗、盥、浴不擇日,而沐獨有日。

【註釋】

沐(mù木):洗頭。沐書:選擇洗頭日子的書。

嫫母:參見1·6注(14)。

垢(gòu夠):髒東西。

盥(guàn貫):洗手。

【譯文】

沐書上說:“子日洗頭,讓人喜愛;卯日洗頭,會使人的頭髮變白。”

人的喜愛與不喜愛。在於容貌的美醜;頭髮的白與黑,在於年齡的幼老。如果貌醜得像嫫母一樣,即使在子日洗頭,能得到別人的喜愛嗎?讓十五歲的女孩子在卯日洗頭,能使她的頭髮變白嗎?況且“沐”是為了洗去頭上的髒東西。“洗”是除掉足上的髒東西,“盥”是除掉手上的髒東西,“浴”是除掉身上的髒東西,都是洗去同一個身體上的髒東西,它們是同一回事。洗足、洗手、洗身不選擇日子,而唯獨洗頭要有禁忌的日子。

【原文】

70·10如以首為最尊尊,則浴亦治面,面亦首也。如以發為最尊,則櫛亦宜擇日。櫛用木,浴用水,水與木俱五行也。用木不避忌,用水獨擇日。如以水尊於木,則諸用水者宜皆擇日。且水不若火尊,如必以尊卑,則用火者宜皆擇日。且使子沐人愛之,卯沐其首白者,誰也?夫子之性,水也;卯,木也。水不可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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