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發生了什麼事,也不知道其中到底有什麼內幕!這一定是方應物奸賊使出陰謀詭計矇蔽了陛下!
其實他並不懼怕聽審,他是功臣後人,他是伯爵勳貴,他家裡有太宗皇帝賜予的金書鐵券,除了天子誰也奈何不得他,更別說方應物一個小知縣!但是去衙門聽審這個過程叫安小伯爺很屈辱,這必將成為一個笑柄!
宛平縣縣衙大堂有史以來,從來沒有過比伯爵還大的顯貴上堂,搞得眾胥吏吃驚過後便面面相覷,不知所措。。。。。。這樣的人怎麼審?(未完待續。。)
ps: 昨天網文第二輪嚴打,現代都市官場和民國曆史幾乎被無差別大屠殺,很多關係不錯的朋友中了招,書都被遮蔽掉。他們以後日子很艱難啊。晚上和他們閒聊這事,結果影響了碼字,只好今早爬補上前半章,下一半爭取下午之前發。
第四百章 沒文化真可怕(下)
宛平縣縣衙大堂裡又出現了奇怪的現象——衙役沒有呼喝“威武”,書吏沒有捧著狀詞陳述案情,被告來了原告卻不見蹤影,而且就是這個被告也沒有高喊冤枉的叫天屈。
應該說,今天出現的奇怪氛圍是有點多。方應物瞥了幾眼左右,心裡暗罵一句“真是狗肉上不了席面!”
如此只能靠自己了,方應物掏出一疊文書遞給左右,然後拿起驚堂木,猛然拍下並大喝道:“永平伯!你前日在都察院自招事蹟,坦承強奪店產、毆打官民、圍攻官衙之事,可否如同上面所寫?”
自有衙役將文書呈遞給永平伯看,安小伯爺大略掃了幾眼,上面所記載大都是前日在都察院接受詢問時所陳述的,想否認也否認不了。
如此他便冷笑幾聲道:“確實如此,那又如何?我倒是很好奇,你這狗官究竟是如何騙得陛下下詔,叫我道你這破爛衙門聽審?”
在旁邊錢縣丞聞言搖搖頭,心裡輕輕的嘆口氣,從這一句話他可以斷定,這小伯爺算是完蛋了!
這些非法事情,確實可以對天子坦然承認,表現實誠作為一種策略未嘗不行。再大的事情,只要天子看你順眼,即便殺人放火那也都是小事。
但這些非法事情能對天子招認,不代表著可以在這裡對方應物承認,方應物只會依“法”辦事。
常言道閻王易見、小鬼難纏!小到這衙門裡,正堂官是閻王,胥吏是小鬼;放眼到朝廷。天子就相當於閻王,方應物就是小鬼。別拿知縣不當幹部!古往今來多少英雄好漢。都是懵懵懂懂的栽倒在刀筆吏之手。
所以錢縣丞只能搖搖頭,這安小伯爺還是太年輕。處世經驗實在不足,才會犯下如此大錯!
方應物還以冷笑,醞釀這麼多天,不就等待此刻麼?又喝道:“既然認罪,便可伏法!”
安小伯爺“哈哈”狂笑,眼淚都笑出幾滴,像是聽到了天大的笑話似的,“我家有金書鐵券,乃是太宗皇帝頒授。明明白白寫著常刑免責、子孫免死一次!不知道方縣尊你打算如何讓我伏法?”
金書鐵券四個字一說出來,滿堂胥吏都覺得今天縣尊討不了好了。不能不承認,縣尊是一個正直的人,為了一個平民小商人,對平安伯不依不饒至今,實在難能可貴,可正直不能當飯吃。
大明勳爵都有金書鐵券,作為酬功恩榮的特權象徵。其實金書鐵券並不是萬能的護身符,太祖皇帝洪武年間。拿著金書鐵券卻被搞死的不要太多,但是想直接破去金書鐵券,也只有天子辦得到,其他人都沒這個本事。
安小伯爺的惡行當然夠不上死罪。所以是“常型”範疇,但安家的金書鐵券上又有“常刑免責”的特權,所以論理只能當堂釋放。
方應物不動聲色。等安小伯爺笑完後,朗聲背誦道:“凡公侯之家強佔官民山場、湖泊、茶園、蘆蕩及金銀銅場、鐵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