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才問出了上一個問題,話外之意是張成元比不上rain。
這麼問,許是以為張成元心高氣傲,肯定會反駁上幾句,甚至嘲諷一下rain,那麼他就可以炒作張成元瞧不起rain等新聞了。
這位記者的構想其實還挺不錯的,倘若張成元在與rain結交之前,還真有可能諷刺rain幾句,因為除了張成元之外,其他進軍好萊塢的韓國男演員,也就配演一些忍者、刺客、殺手這一類角色,而他可已經打破了這種侷限性。所以rain當了男一號又如何?
不過,此時他已把rain當作朋友看待,自然不會讓這位記者如願,只是道:“rain他很幸運,我在此恭喜他了。不過,有件事你應該知道,在前不久剛上映的好萊塢電影《特種部隊》中,李秉憲前輩所演的也只是配角。我想你應該不會認為,李秉憲前輩比不上rain和我吧?”
李秉憲在這部電影中估計連男四號都算不上,而且還一直戴著忍者面具,混得比張成元和rain慘多了。
記者吶吶無言,他自然不敢說李秉憲不如張成元和rain了。
……
正文 第六百三十八章 討論;看望
聽張成元判定東方神起幾乎一定會解散,林智秀便道:“老闆,既然如此,那我們不如就趁機出手將東方神起的這三位成員招進我們公司?”
張成元微一沉吟道:“總要有個好時機才好吧。這事還是先等等看吧,等法院判決了之後再說,另外,查一下他們的背後到底是什麼人,這個人的目的是什麼,跟我們的打算有沒有什麼衝突?”
說實在,張成元其實並不怎麼想插手這件事,雖然不懼第s。m。公司,但也不想跟他們鬧僵,畢竟他的許多妹妹們還在s。m。公司旗下,需要他們將她們捧紅或捧得更紅。但既然林智秀很想招攬金在中等人,以便在短時間內提高jsw公司旗下歌手的實力和名氣,那麼他便成全她便是。當然前提是,要以比較圓滑的手段來處理此事,以儘量避免與s。m。公司發生衝突。如果實在沒辦法和睦解決此事,那到時就退出罷了,想來如此,s。m。公司也不會有什麼意見了。
林智秀想了想道:“也好,過兩天這個案件便要開庭了,那麼最多再過兩三個月就會有結果出來,等法院判決他們與s。m。公司的合約失效,我們再跟他們接觸也不會惹人爭議。而這段時間我就找人查一下他們的底。”
實際上她有些擔心到那個時候再出手,已經太晚了,但張成元的命令她卻不能不遵守。
“哦,對了,他們與s。m。公司究竟是為了什麼才鬧起來的?”張成元問道。
林智秀道:“這三人是說s。m。公司跟他們籤的合約時間太長。利益分配不公。而s。m。公司則辯稱說合約很合理,之所以會弄成今天這樣。是因為與三人所投資的化妝品公司存在肖像權等方面的矛盾。”
張成元問道:“合約時間有多長?”
“13年。”
“利益分配呢?”
“分配有好幾種方式,不過大體是4:6。s。m。公司佔六成。”
張成元嗤笑道:“s。m。公司的吃相還挺難看的。要是我是東方神起,恐怕早就要求解約了。”
也難怪他笑話s。m。公司,因為jsw公司旗下的成名藝人的利益分配,通常是佔他們全部收益的八成或七成。最少也佔了6成。而合約時間,通常是兩到三年,最多也只有五年。以東方神起這樣高人氣又高吸金能力的藝人,若是到了他的公司,至少能得七成的收益。
笑了笑,他又問:“肖像權是怎麼一回事?”
林智秀道:“我也不是很清楚,聽說是這三位成員所投資的公司未經s。m。公司的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