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為我早起十五分鐘當車伕彷彿就是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有一回暗示他不必這樣麻煩,江浩洋說不要介意,這個月剛好輪到他值班,每天必須提前到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飯局上一堆人都喝到東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關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兩個還算清醒。後來我家上司單獨敬他酒,感謝他為我們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聲音不大,但我仍聽得清楚。他說了一句:“你當年是怎麼把我老婆弄丟的。”
啊,這是怎樣一段精彩的故事。還有,程少臣竟說得出這種話,我努力忍住開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紅雨的衝動。
當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與人性化感動得無以復加,直到幾小時以後才意識到,他哪裡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裝瘋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幾天後我便證實了我的猜想是正確的,那天我們看見江浩洋與沈安若單獨約會,雖然保持著得體的距離,沒有任何的親暱姿態,但也足以讓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乘機陷害多喝了許多酒。
後來有機會時曾問過:“是否曾經後悔過,當初放棄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緒淡然:“不是每個人都有後悔的權利。你若回頭,還有機會,那時才有資格後悔。至於其他人,只能遺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是跟自己過不去。”
我可沒有他那樣能想得開。向楠要結婚,週末通知的我,我在家裡悶到覺得大腦與心臟的血管都要一起破裂,必須要找人說說話,於是翻出一瓶紅酒,打電話給江浩洋:“你有空沒?我請你喝酒。”
那時候也算熟了,偶爾一起吃個飯。他也是個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務員小區,他卻寧可住到這一處清靜地,每天浪費許多的時間與汽油,大多數時間一個人,偶爾也會遇見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從未在小區內出現過。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賣,我還動手做了個沙拉。除了泡麵,我也只會做這個了。紅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暗,醒來時天已經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蓋著毛毯。頭疼得快要炸開,起身去洗臉時,發現眼睛腫得像桃子。我只記得自己說了許許多多的話,也不管他是否願意聽,卻不曾記得自己竟然哭到這麼失態。這下子可真要沒臉見人了。
“你既然醒了,來喝點粥吧。”江浩洋在門口說,沒有進屋。
他的粥煮得相當不錯,會下廚的男人總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並不愉悅,身體難受還其次,失了面子的痛苦才最令人無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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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是一種很好的養生方式,可以鍛鍊心肺腹肌還可以排毒。”
這話多麼撫慰人心,於是我笑:“我都說什麼傻話了?”
“沒說傻話,只是陳述了一些事實。你生氣的原因不是他結婚,而是他都要結婚了還存心讓你不好過。如此而已。”
我竟然連這個都說了,酒可真不是好東西。我的確生氣的成分大於傷心。向楠在電話裡說:“談芬,對不起。可是當初你如果肯堅持一下,哪怕只有一點點,都會給我足夠的信心和勇氣,讓我可以為我們倆的未來與家人抗爭到底。但你那樣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好像你的生命裡有我沒我都一樣。”
重新回想起這句話,我又鬱悶了一下,仰頭把一大碗稀飯全喝了,其豪爽程度就像武松在景陽岡上喝大碗的水酒,我的確忘了放在我面前的本是一碗稀飯。我這維持甚久的淑女形象今天算是徹底破了功。
江浩洋又給我盛一碗,見我再也不肯抬頭,彷彿自言自語:“今天你哭的時候我在想,當時她若也曾為我這樣傷心地哭過,那我一定不至於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
“可我是為我自己哭,不是為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