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幾分鐘的事情。而現在則是在山裡。山路崎嶇難走也就正常事。
在路上張牛就吩咐,“小不點”和“金剛”可別的關鍵時刻發出聲響。他們手裡拿著可是獵槍。這可是危險的傢伙,不留意的話自己的小命隨時都有可能報銷。
偷偷鑽進雜草叢裡。匍匐前行。感覺今天自己和老鼠打洞很有緣分。
小心翼翼的翻開前面的雜草。在張牛眼前原本還是一片半人高的雜草叢。現在給人劈出一塊見方的空地。
空地中央只有三個人蹲在地上不知道在忙活啥東西,照張牛估計應該在剝某種動物的皮毛吧!
“鬍子,想不到這地方還有那麼好的貨色。”一個光頭矮人說道。
被稱為鬍子的人則是下巴長滿鬍鬚,倒和他的外號還是挺相稱的。“那是,這可是我在偶然的一次打獵中所遇見的。不過那東西特狡猾不怎麼好對付,所以我才叫上你們一起來。
一直在悶頭剝皮的大漢介面說道“鬍子,你說的那玩意,是不是真的存在,我就不怎麼相信。你看今天我們收穫的獵物可比前幾次多吧,我們為啥還要等那傢伙。多打點獵物不是更好。
鬍子聽完就一臉的氣憤指著大漢罵道“都說你沒腦子還真沒錯,現在靠力氣吃飯的年代已經過頭了。現在要靠的是這個,說完指指自己腦袋瓜子。
“你們不清楚那玩意的價格。那是你們沒見過世面,上次就這是東西給某位老闆買去。價格在十萬左右,還是次貨,你個苯瓜,你去想想你累死累活的一張皮才掙多少,如果這次能捕獲。我們就能發一大筆錢財了。說完哈哈大笑。
光頭和大漢一聽鬍子所說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來,十萬塊買的還是次貨。。他們已經給眼前的大餡餅所誘惑。
躲在遠處的張牛聽著他們所說的。好好的山裡竟然出現偷獵的。而似乎為了某隻動物才進深山,搞不好就有可能是國寶級。
本來張牛打著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起初以為是附近村的打獵人。後來才明白自己錯了。不是獵人而是偷獵的。
看著眼前偷獵團伙,正為某東西發財高興而在喋喋不休時。張牛心頭突然下了個決定。一定要把這群傢伙一網打盡。
附近村落已經很少會有偷獵人出現。前幾年倒出現幾個,不過現在基本都進牢房吃免費飯。
祥和了幾年的大山又迎回偷獵著的時代。這還真是件麻煩事。這幾人張牛一個都不認識。不是長期在村裡,大上一輩的人也就不怎麼認識更別提附近那麼多村。
還在思考中的張牛,沒發現他們一夥人已經收拾好毛皮。把剝皮剩下的肉塊也裝在一個蛇皮袋裡。抗著獵槍。在鬍子的帶領下,朝另外邊走去。
等回過神來,人都走遠了。
招呼金剛跟上,恐怕到時候還要靠他,畢竟張牛在一對三的情況還沒能有把握打贏。更別說他們手上有獵槍。不逃都要啊米陀佛了。
悄悄的跟著他們後面。心裡還是有點害怕。所謂藝高人膽大應該也就這麼回事吧!
前面的幾個人絲毫不知道。他們後面偷偷跟著的張牛,還在討論發財之後要去那裡舒坦下,好好爽他一下。
鬍子一夥邊停邊走似乎在認路。天色已經暗淡下來。他們也知道晚上大深山的恐怖。也加快了速度。經過幾處低草叢,矮灌木叢,直接穿插一處小洞穴就來到一處湖面。
對於跟在後面的張牛,這地方實在太熟悉了。不知不覺的張牛又回到那個小山谷。
“難道他們的目標就這”
很快張牛就得到所要的答案。
“鬍子你說的應該是這地方吧!”光頭朝鬍子問道。
“恩,它就住在湖裡,不過這湖有點古怪最好別碰這湖水。”